書劉庭式事
予昔爲密州,殿中丞劉庭式爲通判。庭式,齊人也。而子由爲齊州掌書記,得其鄉閭之言以告予,曰:「庭式通禮學究。未及第時,議娶其鄉人之女,既約而未納幣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兩目皆盲。女家躬耕,貧甚,不敢復言。或勸納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許之矣。雖盲,豈負吾初心哉!』卒娶盲女,與之偕老。」盲女死於密,庭式喪之,逾年而哀不衰,不肯復娶。予偶問之:「哀生於愛,愛生於色。子娶盲女,與之偕老,義也。愛從何生,哀從何出乎?」庭式曰:「吾知喪吾妻而已,有目亦吾妻也,無目亦吾妻也。吾若緣色而生愛,緣愛而生哀,色衰愛馳,吾哀亦忘。則凡揚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爲妻也耶?」予深感其言,曰:「子功名富貴人也。」或笑予言之過,予曰:「不然,昔羊叔子娶夏侯霸女,霸叛入蜀,親友皆告絕,而叔子獨安其室,恩禮有加焉。君子是以知叔子之貴也,其後卒爲晉元臣。今庭式亦庶幾焉,若不貴,必且得道。」時坐客皆憮然不信也。昨日有人自廬山來,云:「庭式今在山中,監太平觀,面目奕奕有紫光,步上下峻阪,往復六十里如飛,絕粒不食,已數年矣。此豈無得而然哉!」聞之喜甚,自以吾言之不妄也,乃書以寄密人趙杲卿。杲卿與庭式善,且皆嘗聞余言者。庭式,字得之,今爲朝請郎。杲卿,字明叔,鄉貢進士,亦有行義。元豐六年七月十五日,東坡居士書。
拼音
注釋
通判:官名。宋初, 爲制衡各地權勢過大的藩鎮,乃派朝臣通判府、州的軍事,和地方主官共同管理政事或職掌兵民獄訟, 但實際上亦負有考察知府或知州忠貞程度的任務。
袂:衣袖。
「若不貴,必且得道」句:若不富貴,也必能成仙。
憮然:悵惘若失的樣子。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通判:官名。在州府的長官下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
- 鄉閭:家鄉;故里。
- 納幣:古代婚禮「六禮」之一,即男方向女方送聘禮。
- 偕老:共同生活到老。
- 喪之:爲她服喪。
- 逾年:超過一年。
- 揚袂(mèi):揮動衣袖。
- 目挑而心招:用眼神挑逗,內心勾引。招:(zhāo)。
- 憮然(wǔ rán):形容驚愕的樣子。
- 庶幾:差不多。
- 奕奕(yì yì):精神煥發的樣子。
- 峻阪(bǎn):陡坡。
- 絕粒:即辟穀,不吃五穀以求長生。
- 朝請郎:文散官名。
翻譯
我以前在密州的時候,殿中丞劉庭式擔任通判。劉庭式是齊地人。而我的弟弟子由在齊州做掌書記,得到了關於他在家鄉的一些言論並告訴我,說:「劉庭式精通禮學究。還沒有考中科舉時,商議迎娶他同鄉人家的女子,已經約定了但還沒有送聘禮。劉庭式考中後,那女子因爲生病,雙眼都失明瞭。女子家親自耕種,非常貧困,不敢再提這件事。有人勸劉庭式娶那女子年幼的妹妹。劉庭式笑着說:『我的心已經許給她了。她雖然眼盲,怎能違揹我最初的心意啊!』最終娶了盲女,和她共同生活到老。」盲女在密州去世,劉庭式爲她服喪,超過一年悲哀之情仍不減弱,也不肯再娶。我偶然問他:「悲哀產生於愛,愛產生於美色。你娶了盲女,和她共同生活到老,這是道義。那愛從哪裏產生,悲哀又從哪裏出來呢?」劉庭式說:「我只知道我失去了我的妻子而已,有眼睛也是我的妻子,沒有眼睛也是我的妻子。我如果因爲美色而產生愛,又因爲愛而產生悲哀,一旦美色衰退愛也會消失,那我的悲哀也會忘記。那麼凡是揮舞衣袖依靠在集市上,用眼神挑逗內心勾引的人,都可以做妻子了嗎?」我很被他的話感動,說:「你是會有功名富貴的人。」有人笑我說得過分了,我說:「不是這樣,從前羊祜娶了夏侯霸的女兒,夏侯霸叛逃到蜀地,親友都和他斷絕來往,而羊祜還是安撫他的家室,恩義禮數更加周到。君子因此知道羊祜的可貴,後來他最終成爲晉朝的重臣。現在劉庭式也差不多,要是不貴,一定將會得道。」當時在座的客人都驚愕不信。昨天有人從廬山來,說:「劉庭式現在在山中,監管太平觀,面容精神煥發有紫光,在上下陡坡的路上快步走,往返六十里好像飛一樣,不吃五穀已經好幾年了。這難道是沒有心得能這樣嗎!」聽到後我非常高興,自己認爲我說的話不是虛妄的,於是寫下這些寄給密州人趙杲卿。趙杲卿和劉庭式關係好,並且都曾聽過我說的話。劉庭式,字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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