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刻石

· 李斯
皇帝休烈,平一宇內,德惠攸長。 卅有七年,親巡天下,周覽遠方。 遂登會稽,宣省習俗,黔首齋莊。 羣臣誦功,本原事蹟,追道高明。 秦聖臨國,始定刑名,顯陳舊章。 初平法式,審別職任,以立恆常。 六王專倍,貪戾慠猛,率衆自強。 暴虐恣行,負力而驕,數動甲兵。 陰通間使,以事合從,行爲闢方。 內飾詐謀,外來侵邊,遂起禍殃。 義威誅之,殄熄暴悖,亂賊滅亡。 聖德廣密,六合之中,被澤無疆。 皇帝並宇,兼聽萬事,遠近畢清。 運理羣物,考驗事實,各載其名。 貴賤並通,善否陳前,靡有隱情。 飾省宣義,有子而嫁,倍死不貞。 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 夫爲寄猳,殺之無罪,男秉義程。 妻爲逃嫁,子不得母,鹹化廉清。 大治濯俗,天下承風,蒙被休經。 皆遵度軌,和安敦勉,莫不順令。 黔首修絜,人樂同則,嘉保太平。 後敬奉法,常治無極,輿舟不傾。 從臣誦烈,請刻此石,光垂休銘。
拼音

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登上秦望山頂,大約面對古越大地, 頗生感慨,即使丞相李斯刻石立碑於秦望山,即“會稽刻石”。 刻石由李斯撰文並篆書,俗稱李斯碑。《史記》載:石高一丈四尺,南北面廣一尺,東西面廣一尺六寸。現存之會稽刻石,已幾經復刻。 元至正元年(1341),紹興路總管府推官申屠駉以家藏舊本摹勒,與徐鉉所摹繹山碑表裏相刻,置於府學宮之稽古閣( 今紹興市稽山中學)。碑高230釐米,文小篆,與《史記》所載有數字不同。此刻在清康熙(1662-1722)年間又爲石工磨去。乾隆五十七年(1792) 知府李亨特囑錢泳以申屠氏本雙鉤上石,劉徵刻,立於原處。現移於大禹陵碑廊。

賞析

文以三句一韻,字四寸,畫如小指。由於各種原因,原碑已失或磨滅,原址考證多爭論。據載南朝梁時,竟陵王子良守會稽,登山見碑,曾使主簿範雲讀之。宋人姚寬(字令威)《西溪叢語》雲:“予嘗上會稽東山,登秦望山之巔,盡是黃茅,並無樹木。山側有三石筍,上無字跡,後自小徑別至一山,俗名鵝鼻山,山頂有石如屋中開,一碑插其中,文皆爲風雨所剝,僅隱約可見,其爲大篆小篆,均不可考。不知此石果岑石歟?非始皇之力,亦不能插於石中也。此山險絕,罕有至者,其非僞碑可知。”據此可知此碑在樑朝以前,似乎文石無恙,宋紹興以前,字雖泐但刻石猶在。 其字風格似嶧山碑,筆致工整,結體規格化,是掌握小篆結構的重要資料。但原石几經翻刻,僅有結構模樣,因太偏於圓整規範,已失秦篆生動活靈的筆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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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休烈:盛美的事業。
  • :所。
  • 黔首:古代對百姓的稱呼。
  • 齋莊:莊重恭敬。
  • 專倍:專橫,背理。
  • 貪戾(lì):貪婪,暴戾。
  • (ào):同「傲」。
  • 恣行:任意行事。
  • 間使:離間的使者。
  • 合從:也作「合縱」,戰國時六國聯合對抗秦國的策略。
  • 闢方:邪僻。
  • 廣密:廣大而細密。
  • 並宇:統一疆域。
  • 淫佚(yì):淫亂放縱。
  • (xié):同「潔」,純潔,廉潔。
  • 寄猳(jiā):寄養別家傳種的公豬,此處借指丈夫在別家淫亂的行爲。
  • 濯俗:洗除習俗中的不良風氣。
  • 承風:接受教化。
  • 休經:美好的法則。
  • 度軌:法度,規範。

翻譯

皇帝的偉大功業,平定統一了天下,恩德長久惠及百姓。在位三十七年,親自巡視天下,遍覽遠方各地。於是登上會稽山,宣揚省察當地習俗,百姓莊重恭敬。羣臣頌讚皇帝功績,推究事蹟根源,追述高明的道德。秦聖君統治國家,開始確定刑律名稱,彰顯舊有規章。初步平定了法律制度,審慎區分職責任務,以此確立長久常規。六國君王專橫背理,貪婪暴戾傲慢兇猛,率領衆人自我逞強。暴虐任意行事,依仗勢力而驕橫,多次發動戰爭。暗中派使者互相勾結,來進行合縱之事,行爲邪僻不正。對內掩飾欺詐陰謀,對外侵略邊境,於是引發禍殃。憑藉道義威力誅殺他們,消滅平息殘暴悖逆之人,亂賊全部滅亡。聖上的恩德廣大而細密,在天地四方之中,恩澤廣被沒有邊界。皇帝統一了疆域,兼聽各種事務,遠近都清楚明白。治理萬物,考察事實,各方面都記載其名目。貴賤之人都溝通順暢,善惡都擺在面前,沒有隱瞞之情。整飭省察宣揚道義,有兒子卻再嫁他人,背叛死者不貞節。防範隔絕內外,禁止淫亂放縱,男女保持純潔誠實。丈夫在外淫亂,殺他沒有罪過,男人秉持了正義規範。妻子逃離再嫁,兒子不能認母親,都被教化變得廉潔清正。大力整治風俗,天下接受教化,普遍受到美好法則的滋養。人們都遵守法度規範,和睦安寧努力自勉,沒有不順從法令的。百姓都修身潔淨,人們樂於遵循法則,美好地保持太平。後代恭敬奉行法令,長久治理沒有盡頭,車和船不會傾覆。隨從大臣頌讚功業,請刻在這石頭上,光輝流傳美好的銘文。

賞析

這篇《會稽刻石》主要是對秦始皇功績和其統治理念的宣揚與歌頌。文中強調了秦始皇統一六國的偉大壯舉,以及他在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的建樹。他平定天下,確立刑名和法式,嚴懲亂賊,恩德廣佈。在社會道德規範方面,強調了婦女的貞節、禁止淫佚等,對風俗的整頓起到積極作用。整篇刻石內容體現出秦始皇統治的權威性和他所追求的國家秩序與風化的理想狀態,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和文化意義。它展示了秦代的政治思想和社會觀念,既是對當時社會狀況的一種描述,也是對統治者功績和理念的宣揚。

李斯

李斯

李斯(約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今河南上蔡)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李斯早年爲郡小吏,後從荀子學帝王之術,學成入秦。初被呂不韋任以爲郎。後勸說秦王政滅諸侯、成帝業,被任爲長史 。秦王採納其計謀,遣謀士持金玉遊說關東六國,離間各國君臣,又任其爲客卿。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由於韓人間諜鄭國入秦,秦王下令驅逐六國客卿。李斯上《諫逐客書》阻止,被秦王所採納,不久官爲廷尉。在秦王政滅六國的事業中起了較大作用。秦統一天下後,與王綰、馮劫議定尊秦王政爲皇帝,並制定有關的禮儀制度。被任爲丞相。他建議拆除郡縣城牆,銷燬民間的兵器;反對分封制,堅持郡縣制;又主張焚燒民間收藏的《詩》、《書》等百家語,禁止私學,以加強中央集權的統治。還參與制定了法律,統一車軌、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政治主張的實施對中國和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秦始皇死後,他與趙高合謀,僞造遺詔,迫令始皇長子扶蘇自殺,立少子胡亥爲二世皇帝。後爲趙高所忌,於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被腰斬於咸陽鬧市,並夷三族。 ► 3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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