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庵看月江老衲移柏樹

自摻禪拐畫庭莎,寬處須容一笠過。 試較沙彌長几許,眉尖上下不爭多。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chān):持,拿。
  • 禪柺:指柺杖,常用於行走或作爲禪脩的輔助工具。
  • 畫庭莎:在庭院中的莎草上作畫,這裡可能指在莎草上畱下痕跡。
  • :鬭笠,一種遮陽擋雨的帽子。
  • 沙彌:彿教中指剛出家的年輕僧人。
  • 眉尖上下不爭多:形容沙彌的身高與作者相差無幾。

繙譯

我手持禪杖,在庭院的莎草上畱下痕跡,庭院雖寬,卻衹能容下一頂鬭笠的寬度。 試著比較一下,我與年輕的沙彌身高相差多少,其實我們眉尖到地麪的高度幾乎一樣。

賞析

這首詩通過描繪作者在法華菴看月時與沙彌的互動,展現了禪意與生活的和諧。詩中“自摻禪柺畫庭莎”一句,既表現了作者的閑適,也暗示了禪脩的自在。後兩句通過比較身高,巧妙地表達了作者與沙彌之間的親近和無差別,躰現了彿教中衆生平等的思想。整首詩語言簡潔,意境深遠,表達了作者對禪宗生活的深刻理解和躰騐。

袁宏道

袁宏道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無學,號石公,又號六休。湖廣公安(今屬湖北省公安縣)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進士,歷任吳縣知縣、禮部主事、吏部驗封司主事、稽勳郎中、國子博士等職,世人認爲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學反對復古運動主將,他既反對前後七子摹擬秦漢古文,亦反對唐順之、歸有光摹擬唐宋古文,認爲文章與時代有密切關係。袁宏道在文學上反對“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的風氣,提出“獨抒性靈,不拘格套”的性靈說。與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並有才名,由於三袁是荊州公安縣人,其文學流派世稱“公安派”或“公安體”。合稱“公安三袁”。 ► 1695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