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翮清秋詩

· 霍韜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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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鶴翮(hé):指代鶴的翅膀。翮,鳥的翅膀。
  • :樹蔭,此處可理解爲幽靜之處。
  • :古代飲酒的器皿,這裏可引申爲美好的東西。
  • 縻(mí):繫住、拴住,這裏可理解爲共同享有。

翻譯

鶴在幽靜的地方鳴叫,它的子女們與之應和。我有美好的物件,我願與你一同擁有。

賞析

這首詩簡潔而富有意境。詩中以鶴的鳴叫及其子女的應和,象徵着和諧美好的親子關係或羣體關係。後兩句表達了詩人願意與他人共享美好事物的意願,體現了一種慷慨和共享的精神。整首詩語言簡練,寓意深遠,給人以美好的感受和思考。

霍韜

霍韜

明廣東南海人,字渭先,號兀厓、渭厓。正德九年進士第一。告歸成婚,讀書西樵山。世宗即位,授兵部主事。以議“大禮”稱帝意,數遷,超拜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丁憂後,起歷吏部左、右侍郎,以好與人競,致帝厭之,出爲南京禮部尚書。在南京,施政以維護禮教爲要,而爲人行事多不洽公論。再爲禮部尚書卒,諡文敏。有《詩經解》、《象山學辨》、《程朱訓釋》、《西漢筆評》、《渭厓集》。 ► 185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