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太常少卿夏公升大理卿代孫寺丞賦

久向雲霄仰盛名,同官今喜挹餘馨。 伯夷暫典虞廷禮,定國還詳漢室刑。 門絕苞苴春草綠,獄求欽恤夜燈青。 似聞太史佔玄象,執法星高燭紫冥。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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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雲霄:比喻極高的地位或境界。
  • (yì):汲取,引申爲欣賞、領略。
  • 餘馨:餘香,比喻前人的美德或影響。
  • 伯夷:古代賢人,曾任虞舜的禮官。
  • 虞廷:指虞舜的朝廷。
  • 定國:安定國家,這裏指公正司法。
  • 苞苴(bāo jū):原指包裹魚肉的草包,後比喻賄賂。
  • 欽恤:敬重和憐憫,指對刑罰的慎重和憐憫之心。
  • 太史:古代官職,負責記載史事和天文曆法。
  • 玄象:天象,指天文現象。
  • 紫冥:天空,這裏指高遠的天空。

翻譯

長久以來,我一直仰慕您在高位上的盛名,今天有幸與您同官,得以領略您留下的美德。就像伯夷暫時掌管虞舜朝廷的禮儀一樣,您也將詳細審定漢室的刑法。您的門前沒有賄賂的草包,春天的草地綠意盎然;您在獄中追求敬重和憐憫,夜晚的燈光顯得格外青翠。聽說太史觀察天象,您的執法之星高高照亮了高遠的天空。

賞析

這首作品表達了對夏公升任大理卿的祝賀與敬仰。詩中通過伯夷典禮、定國詳刑的典故,讚美了夏公的品德與才能。同時,描繪了夏公廉潔無私、勤政恤民的形象,以及他在司法領域的崇高地位。最後,以太史占星的意象,預示夏公將如星辰般照耀司法之路,爲國家的安定與公正貢獻力量。

黃仲昭

明福建莆田人,名潛,號退巖居士,以字行。成化二年進士。授編修。以直諫被杖,謫湘潭知縣,又改南京大理評事。後以親不逮養,遂不出。弘治初起江西提學僉事。久之乞歸,日事著述,學者稱未軒先生。有《未軒集》、《八閩通志》等。 ► 66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