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試陝西

· 曹端
天道原來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 掄才若不依天道,王法雖容天不容。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典試:主持考試。
  • 陝西:地名,今陝西省。
  • 天道:自然法則,天理。
  • 秉至公:持有最高的公正。
  • 受天明命:接受天命的啓示。
  • 列人中:被選入人羣之中,指被選中的人。
  • 掄才:選拔人才。
  • 依天道:遵循天理。
  • 王法:國家的法律。

翻譯

天道本就持有最高的公正, 接受天命的啓示,被選入人羣之中。 如果選拔人才不遵循天理, 國家的法律或許能容忍,但天理不容。

賞析

這首詩強調了天道的公正性和選拔人才時應遵循天理的重要性。詩人曹端通過對比「王法」與「天道」,強調了天道的至高無上和不可違背。詩中的「掄才若不依天道」一句,深刻指出了選拔人才時必須遵循的原則,即公正無私,符合天理。整首詩語言簡練,意境深遠,表達了詩人對於公正選拔人才的堅定立場和對天道公正的崇高信仰。

曹端

曹端

明河南澠池人,字正夫,號月川。永樂六年舉人。任霍州學正十六年。篤志性理,坐下著足處,兩磚踏穿。其學宗朱熹,務躬行實踐,以靜存爲要。學者推爲明初理學之冠,稱月川先生。有《曹月川集》、《四書詳說》等。 ► 16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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