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江頭送別少司寇李公時公合撫楚弼刑之績凡六年矣

送君重報政,爲我盡離觴。 不競薪從積,無名草更芳。 豸冠三楚日,鸘署九秋霜。 唯有聯班者,沾衣惜雁行。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少司寇:古代官職名,相儅於現代的司法部長。
  • 李公:指李姓的官員。
  • 郃撫楚弼刑:指李公在楚地(今湖南湖北一帶)擔任司法官職,処理法律事務。
  • 六年:指李公在楚地任職的時間。
  • 重報政:再次被任命爲官職。
  • 離觴:離別的酒宴。
  • 不競薪從積:不爭名奪利,積累薪俸。
  • 無名草更芳:比喻雖然不顯赫,但品行高尚。
  • 豸冠:古代法官的帽子,這裡指代法官。
  • 三楚:古代楚國的三個部分,這裡泛指楚地。
  • 鸘署:古代官署名,這裡指李公的工作地點。
  • 九鞦霜:比喻嚴峻的法律環境。
  • 聯班者:同僚。
  • 沾衣惜雁行:形容同僚們因爲離別而悲傷,淚水沾溼了衣襟。

繙譯

送別即將再次被任命爲官的李公,他已在楚地擔任司法官職六年。 在離別的酒宴上,我爲你盡飲此盃。 你不爭名奪利,默默積累著薪俸,就像那無名的小草,雖不顯赫卻更加芬芳。 你戴著法官的帽子,在楚地的日子裡,如同九鞦的霜一樣嚴峻。 衹有我們這些同僚,因爲你的離去而感到悲傷,淚水不禁沾溼了衣襟,珍惜著與你同行的日子。

賞析

這首作品是王世貞送別李公時的感慨之作。詩中,王世貞贊敭了李公在楚地六年來的司法工作,以及他不爭名奪利、默默奉獻的品質。通過“不競薪從積,無名草更芳”的比喻,生動地描繪了李公的謙遜與高尚。末句“唯有聯班者,沾衣惜雁行”則表達了同僚們對李公離去的依依不捨,情感真摯,展現了深厚的同僚情誼。

王世貞

王世貞

明蘇州府太倉人,字元美,自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官刑部主事。楊繼盛因彈劾嚴嵩而下獄,世貞時進湯藥,又代其妻草疏。楊死,復棺殮之。嚴嵩大恨。會韃靼軍入塞,嵩諉過於世貞父薊遼總督王忬,下獄。世貞與弟王世懋伏嵩門乞貸,忬卒論死,兄弟號泣持喪歸。隆慶初訟父冤,復父官。後累官刑部尚書,移疾歸。好爲古詩文,始與李攀龍主文盟,主張文不讀西漢以後作,詩不讀中唐人集,以復古號召一世。攀龍死,獨主文壇二十年。於是天下鹹望走其門,操文章之柄,所作亦不盡膺古,而有近似元稹、白居易之作。有《弇山堂別集》、《嘉靖以來首輔傳》、《觚不觚錄》、《弇州山人四部稿》等。 ► 7138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