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十七日先寫了一封信想託郗司馬帶去,他還沒走。當天又收到您的來信,我心裏十分快慰。先前那封信已經將我意思寫得很清楚了,這裏只簡單附上幾字以爲答覆。
注釋
郗司馬:郗曇,郗鑑之子,王羲之妻舅。
序
一般人認爲,此帖致周撫。周撫爲王羲之好友,當時周撫爲益州刺史,在今四川。黃君《王羲之十七帖研究》認爲此帖非致周撫。理由有二:一是考郗司馬行誼,無出使四川之經歷。二是蜀地僻遠,道路難行,交通不便,書信往還不可能十分便捷。而此言十七日先書,表明當月可往還。存其說以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