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皓公堂頭同參

皓公聞道住南宮,笑寫新詩託去鴻。 準備金桃三百顆,因風寄與老髯公。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皓公:指詩中的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僧人或道士的名字。
  • 南宮:古代指南方,這裡可能指皓公居住的地方。
  • 去鴻:離去的鴻雁,比喻傳遞信息的使者。
  • 金桃:金色的桃子,這裡可能指珍貴的禮物或象征長壽的物品。
  • 老髯公:指年長的有衚須的人,這裡可能是指耶律楚材自己或其他長者。

繙譯

皓公聽聞道法後居住在南宮, 笑著寫下新詩,托付給遠去的鴻雁。 準備三百顆金色的桃子, 隨著風兒寄給那位老有衚須的公。

賞析

這首詩是耶律楚材寄給皓公的,表達了對皓公的敬仰和思唸。詩中“皓公聞道住南宮”描繪了皓公的高潔形象,而“笑寫新詩托去鴻”則展現了詩人對皓公的深厚情感。後兩句“準備金桃三百顆,因風寄與老髯公”則通過具躰的物品和動作,傳達了詩人對皓公的祝福和期待。整首詩語言簡潔,意境深遠,情感真摯,展現了詩人對友人的深情厚意。

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

金元間義州弘政人,字晉卿,號湛然居士。契丹族。耶律履子。博極羣書,旁通天文、地理、律歷、術數及釋老、醫卜之說。金末闢爲左右司員外郎。元太祖定燕,召見,處之左右。呼爲長髯人(蒙語:吾圖撒合裏),每征討,必命之卜。太宗即位,命爲主管漢人文書之必闍赤,漢稱中書令,事無鉅細,皆先白之。定君臣禮儀;反對以漢地爲牧場之議,立燕京等十路徵收課稅使,建立賦稅制度;請軍民分治,州縣長吏治民事,萬戶府理軍政,課稅所管錢穀。太宗五年入汴時,請廢“攻城不降,矢石一發即屠城”之制。九年,定以經義、詞賦、策論取士之制。乃馬真後稱制時,漸失信任,抑鬱而死。卒諡文正。有《湛然居士集》等。 ► 734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