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秦仲方崇明儒學訓導

· 袁華
明詔春頒出紫宸,黨庠遂序法成均。 運籌廊廟皆熊虎,奮跡丘園盡鳳麟。 七步詞章年更少,一門孝義老彌醇。 清朝偃武崇文化,始信儒冠不誤身。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紫宸(zǐ chén):古代帝王的宮殿,這裏指朝廷。
  • 黨庠遂序:古代的學校,這裏指官方的教育機構。
  • 法成均:指教育法規和制度。
  • 運籌廊廟:在朝廷中策劃國家大事。
  • 熊虎:比喻勇猛的將領或官員。
  • 奮跡丘園:在民間或基層努力工作,取得成就。
  • 鳳麟:比喻傑出的人才。
  • 七步詞章:形容文才出衆,能即興作詩。
  • 一門孝義:指家族中人人都遵守孝道和義理。
  • 老彌醇:隨着年齡增長,品德越發醇厚。
  • 清朝偃武崇文化:指清朝停止戰爭,推崇文化教育。
  • 儒冠:儒生的帽子,代指儒學或儒生。

翻譯

春天朝廷頒佈了明詔,官方的教育機構遵循着完善的教育法規。在朝廷中策劃國家大事的都是勇猛的將領或官員,而在民間或基層努力工作並取得成就的則是傑出的人才。年少時文才出衆,家族中人人都遵守孝道和義理,隨着年齡增長,品德越發醇厚。清朝停止了戰爭,推崇文化教育,這才相信儒學不會誤人子弟。

賞析

這首詩是袁華對秦仲方被任命爲崇明儒學訓導的送別之作。詩中,袁華讚揚了秦仲方的才華和品德,以及清朝對文化教育的重視。通過對比朝廷中的將領和民間的人才,袁華強調了教育和文化的重要性。最後,他表達了對儒學價值的肯定,認爲儒學能夠培養出品德高尚的人才。整首詩語言典雅,意境深遠,表達了對教育和文化的熱愛與推崇。

袁華

明蘇州府崑山人,字子英。工詩,長於樂府。洪武初爲蘇州府學訓導。有《可傳集》、《耕學齋詩集》。 ► 56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