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王陽明書石刻

· 嚴嵩
作宰廬陵縣,陽明稱古風。 起廢葺宮宇,節用恤瘝恫。 刻辭詔後來,庋石當庭中。 已嘆仁言愽,兼憐書蹟工。 來遊非在日,懷覽意何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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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作宰:指任縣令。宰,主管、主持。
  • 瘝恫(guān tōng):病痛,疾苦。
  • 庋(guǐ):擱置物品的架子。這裏作動詞,意爲放置。

翻譯

在廬陵縣擔任縣令時,王陽明被稱讚有古代的風氣。他恢復興建被廢棄的建築、修繕宮室廟宇,節省用度、憐憫關心民衆的疾苦。把言辭刻寫下來詔告後來的人,把石刻放置在庭院當中。已經感嘆他仁義的言語博大,又憐惜他書法的字跡工整。我不是在那時候前來遊覽,懷着觀覽的心緒卻有無盡的感慨。

賞析

這首詩是嚴嵩對王陽明在廬陵縣事蹟的描述與感慨。詩中先肯定了王陽明在廬陵的作爲,如具有古風,能興廢恤民。接着描述了他刻辭留跡的舉動。既讚賞其言論之仁,又欣賞其書法之妙。最後表達了自己雖非當時遊覽,卻也對王陽明事蹟和留下的這一切有着無窮的思緒和感慨。整首詩體現出嚴嵩對王陽明的認可與追思,展現了王陽明的形象與影響。

嚴嵩

明江西分宜人,字惟中,號介溪。弘治十八年進士,授編修。移疾歸,結交名流,讀書鈐山十年,以詩文獲盛名。還朝,進侍講。世宗時累官爲禮部尚書,以佞悅當上意,撰青詞獨能稱旨。嘉靖二十一年任武英殿大學士,入直文淵閣。二十三年,代翟鑾爲首輔。累加至華蓋殿大學士、太子太師。嵩一意媚上,竊權罔利,與子世蕃父子濟惡,橫行公卿間。構殺夏言、曾銑、張經等,治劾己者楊繼盛等至死,引黨羽趙文華、鄢懋卿等居要地,專政二十年之久。后帝漸厭其橫。四十一年,徐階所親御史鄒應龍抗疏極論世蕃不法狀,嵩因而罷官。後又因御史林潤劾其家居不法事,革職爲民,寄食墓舍而死。有《鈐山堂集》。 ► 1109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