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酉烏蠻灘謁伏波廟四首

· 鍾芳
帝鑑高齊兩曜明,不緣謗篋罪干城。 全歸已爽包屍願,身比珠犀熟重輕。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註釋

  • 烏蠻灘:在廣西橫縣東六十里,是一個地名。
  • 伏波廟:爲紀念漢代伏波將軍馬援而建的廟宇。
  • 帝鑑:帝王的明察。
  • 高齊:指北齊,此處用來借喻對錯是非。
  • 兩曜:指日、月。(曜:yào)
  • 謗篋(篋:qiè):存放誹謗他人文字的箱子,這裏指讒言誹謗。
  • 干城:盾牌和城牆,比喻捍衛者。
  • 全歸:謂得以保全而善終。
  • :差錯。
  • 包屍願:馬援當年曾說「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屍還葬耳」,這裏的「包屍願」即指此願。

翻譯

帝王的明察如同日月般明亮,不會因爲讒言誹謗而加罪於捍衛國家的人。能夠得以善終已經沒有違背馬革裹屍的願望,在他心中自己的身家性命與珍貴的珠犀相比,孰輕孰重分得很清楚。

賞析

這首詩通過讚揚帝王的明察以及像伏波將軍馬援這樣的忠臣,表達了對正義和忠誠的讚美。詩中用「帝鑑高齊兩曜明」強調了帝王的明智,不會被讒言所左右,能夠正確對待忠臣。「不緣謗篋罪干城」則進一步說明忠臣不會因誹謗而獲罪,體現了作者對正義的堅信。後兩句則以伏波將軍馬援爲例,表達了他將國家利益置於個人安危之上的高尚品質,認爲他實現了得以善終且不負報國之志的願望,深知自己的價值和使命,不貪戀物質的珍貴,而將國家和責任看得更爲重要。整首詩意境深沉,寓意深刻,弘揚了忠誠、正義和擔當的精神。

鍾芳

明廣東崖州人,改籍瓊山,字仲實。正德三年進士。嘉靖中累官至戶部右侍郎。有《皇極經世圖贊》、《續古今紀要》、《崖志略》、《鍾筠溪家藏集》。 ► 62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