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 · 卷中 · 答歐陽崇一 · 四
來書又有云:“人情機詐百出,御之以不疑,往往爲所欺;覺則自入於逆億。夫逆詐,即詐也;億不信,即非信也;爲人欺,又非覺也。不逆不億而常先覺,其惟良知瑩徹乎?然而出入毫忽之間,背覺合詐者多矣。”
不逆、不億而先覺,此孔子因當時人專以逆詐、億不信爲心,而自陷於詐與不信,又有不逆、不億者,然不知致良知之功,而往往又爲人所欺詐,故有是言。非教人以是存心,而專欲先覺人之詐與不信也。以是存心,即是後世猜忌險薄者之事;而只此一念,已不可與入堯、舜之道矣。不逆、不億而爲人所欺者,尚亦不失爲善,但不如能致其良知,而自然先覺者之尤爲賢耳。崇一謂“其惟良知瑩徹”者,蓋已得其旨矣。然亦穎悟所及,恐未實際也,蓋良知之在人心,亙萬古、塞宇宙而無不同。不慮而知,恆易以知險,不學而能,恆簡以知阻,先天而天不違,天且不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夫謂背覺合詐者,是雖不逆人,而或未能無自欺也,雖不億人,而或未能果自信也。是或常有先覺之心,而未能常自覺也。常有求先覺之心,即已流於逆、億而足以自蔽其良知矣,此背覺合詐之所以未免也。君子學以爲己,未嘗虞人之欺己也,恆不自欺其良知而已;未嘗虞人之不信己也,恆自信其良知而已;未嘗求先覺人之詐與不信也,恆務自覺其良知而已。是故不欺則良知無所僞而誠,誠則明矣;自信則良知無所惑而明,明則誠矣。明、誠相生,是故良知常覺常照;常覺常照則如明鏡之懸,而物之來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何者?不欺而誠,則無所容其欺,苟有欺焉而覺矣;自信而明,則無所容其不信,苟不信焉而覺矣。是謂“易以知險,簡以知阻”,子思所謂“至誠如神,可以前知”者也。然子思謂“如神”,謂“可以前知”,猶二而言之,是蓋推言思誠者之功效,是猶爲不能先覺者說也。若就至誠而言,則至誠之妙用,即謂之“神”,不必言“如神”,至誠則“無知而無不知”,不必言“可以前知”矣。
拼音
所属合集
譯文
你信中還說:“人情機詐百出,如果對人信而不疑,常常會被欺騙;想覺察他人是否詭詐,自己就會預先猜度別人會欺詐我,就會臆想別人不誠信。逆詐就是欺詐;臆不信就是不誠信;被人欺騙又不能夠覺察。不事先懷疑別人的欺詐和不誠實,而又常常能預先覺知一切的,唯有光明純潔的良知才做得到吧?然而欺詐和誠信看起來差別甚微,因此背離知覺而暗合欺詐的人事很多。”
不逆詐、不臆想卻能事先發覺,這是孔子鍼砭時弊而言的,當時人們一心欺詐別人,做不誠信的事,反而深陷於欺詐和不誠信的泥潭中,同時也有人雖不逆詐、不臆不信,但不懂得致良知的功夫,往往又被別人所欺騙,因此孔子有感而發,說了這番話。孔子的話並非是教人專門尋思着怎樣才能先覺別人的欺詐與不守信。事先存心,正是後世猜忌險薄的人所做的事;有了事先存心的念頭,就已經不能進入堯舜的聖道了。不臆不信卻被人欺騙的人,尚且還沒有失去善的本性,但不如那些能致其良知從而自然能事先察覺欺詐虛僞的人賢明。你說只有良知晶瑩透徹的人才能這樣,可見你基本上已經掌握了孔子話語的宗旨。但也只是你的聰穎領悟,並不能落實到實踐之中去,良知在人的心中,橫亙萬古、充塞宇宙,無不同。此正是古人所說的“不慮而知”“恆易以知險”“不學而能”“恆簡以知阻”“先天而不違,天且不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你所說的背離知覺而暗合欺詐的人,雖能不逆詐,但他們也許不能真有自信。這使他們常常有尋求先覺的念頭,但卻不能常常自我覺悟。常有先覺的念頭,就已經是流於逆臆,而這足以矇蔽他們的良知,這也就是不覺悟和不能避免欺詐不實的原因。君子爲學是爲了提高自身修養,不能總是顧慮別人的欺騙,只要不自欺於自己的良知即可;不擔心別人對自己不誠實,只要永遠相信自己的良知便可;與其要提前知道他人的欺騙和不信任,不如保持自己的良知。所以,君子不欺則良知無僞而至誠,誠則明;君子自信則良知無惑而空明,明則誠。明誠相互促進,因此良知能常覺、常照;常覺、常照的良知就如明鏡高懸,而萬事萬物在它面前自然不能掩飾其美醜原形了。這是爲什麼呢?良知不欺而誠,也就不容欺騙,若有欺騙就能覺察;良知自信而光明,也就不容不誠,如果有不誠信存在就能覺察。這就是所謂的“易以知險,簡以知阻”,以及子思所謂的“至誠如神,可以前知”。可是子思說的“如神”“可以前知”,還是分成兩件事來說了,因爲他是從思、誠的功效上來說的,是針對不能先知先覺的人說的。如果僅就至誠而言,那麼對至誠的妙用就稱做“神”,而不用說“如神”,至誠就能無知而又無所不知,所以就不用說“可以前知”了。
注釋
逆億,出自《論語·憲問》第三十三章:“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億,即今“億”,通“臆”。
《易經·繫辭下》第十二章:“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
《易經·文言·乾卦》:“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論語·憲問》第二十四章:“子曰:‘古之學者爲己,今之學者爲人。’”
《中庸》第二十四章:“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誠如神。”

王守仁
明浙江餘姚人,初名雲,字伯安,別號陽明子。十五歲訪客居庸、山海間,縱觀山川形勝。好言兵,善射。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正德初,忤劉瑾,廷杖,謫貴州龍場驛丞。瑾誅,任廬陵知縣。十一年,累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鎮壓大帽山、浰頭、橫水等處山寨凡八十四處民變,設崇義、和平兩縣。十四年,平寧王朱宸濠之亂。世宗時封新建伯。嘉靖六年總督兩廣兼巡撫,鎮壓斷藤峽瑤民八寨。先後用兵,皆成功迅速。以病乞歸,行至南安而卒。其學以致良知爲主,謂格物致知,當自求諸心,不當求諸物。弟子極衆,世稱姚江學派。以曾築室陽明洞中,學者稱陽明先生。文章博大昌達,初刻意爲詞章,後不復措意工拙,而行墨間自有俊爽之氣。有《王文成公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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