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莊節婦三首其二

盜賊輕人命,綱常殺此軀。 也能作厲鬼,不問葬江魚。 骨肉他鄉盡,英靈此廟居。 乾坤不朽事,持以報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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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綱常:指封建社會的道德規範和倫理秩序。
  • 厲鬼:指死後變成的惡鬼,這裏指即使死後也要以鬼魂的形式繼續鬥爭。
  • 江魚:指江中的魚,這裏比喻被遺棄或無人問津。
  • 英靈:指死者的靈魂,這裏指莊節婦的靈魂。
  • 乾坤:指天地,這裏指整個世界或宇宙。

翻譯

盜賊輕視人的生命,但道德和倫理卻要我捨棄這身軀。 即使變成厲鬼,也不願默默無聞地葬身江中。 我的親人在他鄉已盡,我的靈魂卻在此廟中安息。 我要讓這天地間的不朽之事,來報答我的丈夫。

賞析

這首詩是陳獻章爲挽悼莊節婦而作,表達了對莊節婦堅守道德和倫理的敬佩之情。詩中,「盜賊輕人命,綱常殺此軀」一句,既揭示了當時社會的黑暗和混亂,也突出了莊節婦堅守道德的決心。後兩句「也能作厲鬼,不問葬江魚」,則進一步以厲鬼和江魚爲喻,表達了莊節婦即使死後也要繼續鬥爭的堅定信念。整首詩語言簡練,意境深遠,充分展現了莊節婦的高尚品質和堅定信念。

陳獻章

明廣東新會人,字公甫,號石齋,晚號石翁,居白沙裏,學者稱白沙先生。正統十二年,兩赴禮部不第。從吳與弼講理學,居半年而歸。筑陽春臺,讀書靜坐,數年不出戶。入京至國子監,祭酒邢讓驚爲真儒復出。成化十九年授翰林檢討,乞終養歸。其學以靜爲主,教學者端坐澄心,於靜中養出端倪。蘭溪姜麟稱之爲“活孟子”。又工書畫,山居偶乏筆,束茅代之,遂自成一家,時呼爲茅筆字。畫多墨梅。有《白沙詩教解》、《白沙集》。 ► 2158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