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張子志:未詳。
別恨:王詔校刊本、《六十家詞》本及四印齋本俱作「別後」。四卷本無此首。
粧:同「妝」。
陳人:為「舊人」或「老人」之意。宋·蘇軾《述古以詩見責屢不赴會復次前韻》:「肯對紅裙辭白酒,但愁新進笑陳人。」
騄駬:一作「綠耳」,爲周穆王八駿之一。《史記·卷五·〈秦本紀·起源〉》:「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溫驪、驊騮、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集解》謂八駿「皆因其毛色以爲名號。」
籋(niè)浮雲:追蹤浮雲。語出《漢書·卷二十二·禮樂志·郊祀歌》:「太乙況,天馬下,霑赤汗,沬流赭。志俶儻,精權奇,籋浮雲,晻上馳。」籋,同「躡」。
要路津:重要的道路和渡口。比喩顯要的職位。《古詩十九首》:「何不策高足,先據要路津。」唐·杜甫《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自謂頗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堯 舜上,再使風俗淳。」

辛棄疾
南宋著名豪放派詞人、將領,濟南府歴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歴城區遙墻鎮四鳳閘村)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別號稼軒。宋高宗紹興十年(1140年),生於金山東東路(原北宋京東東路)濟南府歴城縣,時中原已陷於金。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海陵王南侵,稼軒趁機聚衆二千,投忠義軍隸耿京部。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奉京命奏事建康,高宗勞師建康,授天平軍節度掌書記,並以節度使印告召京。時京部將張安國殺京降金,稼軒還至海州,約忠義軍五十騎,徑趨金營,縛張安國以歸,獻俘行在,改差簽判江陰軍,時年二十一歲。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通判建康府。乾道時,累知滁州,寬徵賦、招流散,教民兵、議屯田。歴提點江西刑獄,京西轉運判官,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淳熙中,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創建「飛虎軍」,雄鎮一方。後再知隆興府,任上因擅撥糧舟救荒,爲言者論罷。宋光宗紹熙二年(1191年),起提點福建刑獄,遷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未幾又爲諫官誣劾落職,居鉛山。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起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嘉泰四年(1204年),遷知鎮江府,旋坐謬舉落職。開禧三年(1207年)召赴行在奏事,進樞密都承旨,未受命而病卒,年六十八。後贈少師,諡「忠敏」。稼軒擅長短句,以豪放爲主,有「詞中之龍」之稱,與東坡並稱「蘇辛」,又與易安並稱「濟南二安」。平生力主抗金,「以恢復爲志,以功業自許」,嘗上《美芹十論》與《九議》,條陳戰守之策,然命運多舛,屢與當政之主和派政見不合,備受排擠,壯志難酬。故滿腔激情多寓於詞。詞風多樣,題材廣闊,悲鬱沉雄又不乏細膩柔媚之處,更善化前人典故入詞。現存詞六百餘首,有詞集《稼軒長短句》傳世。詩集《稼軒集》已佚。清嘉慶間辛敬甫輯有《稼軒集鈔存》,近人鄧恭三增輯爲《辛稼軒詩文鈔存》。生平見《宋史·卷四百〇一·辛棄疾傳》,近人陳思有《辛稼軒年譜》及鄧恭三《辛稼軒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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