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侯與虞人期獵

魏文侯與虞人期獵。是日,飲酒樂,天雨。文侯將出,左右曰:“今日飲酒樂,天又雨,公將焉之?”文侯曰:“吾與虞人期獵,雖樂,豈可不一會期哉!”乃往,身自罷之。魏於是乎始強。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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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魏文侯同掌管山澤的官約定去打獵。這天,魏文侯與百官飲酒非常的高興,天下起雨來。文侯要出去赴約,隨從的侍臣說:“今天飲酒這麼快樂,天又下雨了,您要去哪裏呢?”魏文侯說:“我與別人約好了去打獵,雖然在這裏很快樂,但是怎麼能不去赴約呢?”於是自己前往約定地點,親自取消了打酒宴。魏國從此變得強大。

注釋

文侯:戰國時期魏國國君,在諸侯中有美譽。 虞人:管理山澤的官。 期獵:約定打獵時間。 焉:哪裏。 是: 這 罷:停止,取消。 之:到,往。 強:強大。 期:約定 雨:下雨 豈:怎麼 可:能 乃:於是就

做人要講究誠信,不能因爲自己的快樂或事情就違背承諾。 開口相約,是一件最簡單不過的事,但要信守約定、踐行約定,就不那麼容易了,只有誠信之人才能夠做到的。守約是誠信的要求和表現,魏文侯信守約定,冒雨期獵,體現了他的誠信。君王的誠信對一個國家是至關重要的,魏國能成爲當時的強國,與魏文侯的誠信有關。 約定相會的日期,如果不能如約,應該在事前通知對方,免得人家苦等,這是守信,也是對別人的尊重。有人以爲這些是小事,尤其是對待下屬人員,失約似乎不當一回事。魏文侯因爲颳起大風,不能與虞人踐約所定的打獵日期,即使左右勸阻,仍堅持趕到虞人那裏取消打獵活動。認真對待雙方約定,這是我們傳統的美德。戰國初期,魏文侯之所以受到各國的普遍敬重,從期獵這件事上,也能看出他的爲人之道了。
劉向

劉向

西漢沛人。本名更生,字子政。楚元王劉交四世孫,劉歆之父。治《春秋穀梁》,以陰陽休咎論時政得失,屢上書劾奏外戚專權。宣帝時,任散騎諫大夫給事中。元帝時,擢爲散騎宗正給事中。後以反對宦官弘恭、石顯專權,議欲罷退之,被譖下獄。成帝即位,得進用,更名向,遷光祿大夫,官至中壘校尉。校閱中祕羣書,撰成《別錄》,爲我國目錄學之祖。有《新序》、《說苑》、《列女傳》等。 ► 5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