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鐘山記

《水經》雲:「彭蠡之口有石鐘山焉。」酈元以爲下臨深潭,微風鼓浪,水石相搏,聲如洪鐘。是說也,人常疑之。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而況石乎!至唐李渤始訪其遺蹤,得雙石於潭上,扣而聆之,南聲函胡,北音清越,桴止響騰,餘韻徐歇。自以爲得之矣。然是說也,餘尤疑之。石之鏗然有聲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獨以鍾名,何哉? 元豐七年六月丁丑,餘自齊安舟行適臨汝,而長子邁將赴鐃之德興尉,送之至湖口,因得觀所謂石鍾者。寺僧使小童持斧,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硿硿焉。餘固笑而不信也。至暮夜月明,獨與邁乘小舟,至絕壁下。大石側立千尺,如猛獸奇鬼,森然欲搏人,而山上棲鶻,聞人聲亦驚起,磔磔雲霄間;又有若老人咳且笑于山谷中者,或曰:「此鸛鶴也。」餘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噌洪如鐘鼓不絕,舟人大恐。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不知其淺深,微波入焉,涵澹澎湃而爲此也。舟回至兩山間,將入港口,有大石當中流,可坐百人,空中而多竅,與風水相吞吐,窾坎鏜鞳之聲,與向之噌吰者相應,如樂作焉。因笑謂邁曰:「汝識之乎?噌吰者,周景王之無射也;款坎鏜嗒者,魏莊子之歌鐘也。古之人不餘欺也。」 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可乎?酈元之所見聞殆與餘同,而言之不詳;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絕壁之下,故莫能知;而漁工水師雖知而不能言,此世所以不傳也。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自以爲得其實,餘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
拼音

注釋

石鐘山,在江西湖口鄱陽湖東岸,有南、北二山,在縣城南邊的叫上鐘山,在縣城北邊的叫下鐘山。明清時有人認爲蘇軾關於石鐘山得名由來的説法也是錯誤的,正确的説法是:「蓋全山皆空,如鐘覆地,故得鐘名。」今人經過考察,認爲石鐘山之所以得名,是因爲它具有鐘之「聲」,又具有鐘之「形」。 彭蠡:鄱陽湖的又一名稱。 酈元:即酈道元,《水經注》的作者。 鼓:振動。 搏:擊,拍。 洪鐘:大鐘。 是説:這箇説法。 磬(qìng):古代打擊樂器,形狀像曲尺,用玉或石製成。 李渤:唐朝洛陽人,寫過一篇《辨石鐘山記》。 遺蹤:舊址,陳迹。這裏指所在地。 南聲函胡:南邊(那座山石)的聲音重濁而模糊。函胡,通「含糊」。 北音清越:北邊(那座山石)的聲音清脆而響亮。越,高揚。 桴(fú)止響騰:鼓槌停止了(敲擊),聲音還在傳播。騰,傳播。 餘韻徐歇:餘音慢慢消失。韻,這裏指聲音。徐,慢。 得之:找到了這箇(原因)。之,指石鐘山命名的原因。 尤:更加。 鏗(kēng)然:敲擊金石所發出的響亮的聲音。 所在皆是:到處都(是)這樣。是,這樣。 元豐:宋神宗的年號。 六月丁丑:農歷六月初九。 齊安:在今湖北黃州。 臨汝:即汝州(今河南臨汝)。 赴:這裏是赴任、就職的意思。 湖口:今江西湖口。 硿(kōng)硿焉:硿硿地(發出響聲)。焉,相當於「然」。 莫(mù)夜:晚上。莫,通「暮」。 森然:形容繁密直立。 搏人:捉人,打人。 栖鶻(hú):宿巢的老鷹。鶻,鷹的一種。 磔(zhé)磔:鳥鳴聲。 鸛鶴:水鳥名,似鶴而頂不紅,頸和嘴都比鶴長。 心動:這裏是心驚的意思。 噌吰(chēnghóng):這裏形容鐘聲洪亮。 舟人:船夫。 罅(xià):裂縫。 涵澹澎湃:波浪激蕩。涵澹,水波動蕩。澎湃,波浪相激。 爲此:形成這種聲音。 中流:水流的中心。 空中:中間是空的。 竅:窟窿。 窾(kuǎn)坎鏜(táng)鞳(tà):窾坎,擊物聲。鏜鞳,鐘鼓聲。 汝識(zhì)之乎:你知道那些(典故)嗎?識,知道。 周景王之無射(yì):《國語》記載,周景王二十三年(前522)鑄成「無射」鐘。 魏莊子之歌鐘:《左傳》記載,魯襄公十一年(前561)鄭人以歌鐘和其他樂器獻給晉侯,晉侯分一半賜給晉大夫魏絳。莊子,魏絳的謚號。歌鐘,古樂器。 古之人不余欺也:古人(稱這山爲「石鐘山」)沒有欺騙我啊!不余欺,就是「不欺余」。 臆斷:根據主觀猜測來判斷。臆,胸。 殆:大槪。 終:終究。 漁工水師:漁人(和)船工。 言:指用文字表述、記載。 此世所以不傳也:這(就是)世上沒有流傳下來(石鐘山得名由來)的緣故。 陋者:淺陋的人。 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用斧頭敲打石頭的辦法來尋求(石鐘山得名的)原因。考,敲擊。 實:指事情的眞相。

《石鐘山記》是北宋文學家蘇東坡於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遊石鐘山後所寫的一篇考察性的遊記。文章通過記敘對石鐘山得名由來的探究,強調要正確判斷一件事物,必須要深入實際,認真調查。

賞析

這篇文章通過記敍作者對石鐘山得名由來的探究,説明要認識事物的眞相必須「目見耳聞」,切忌主觀臆斷的道理。一共三段。 第一段提出石鐘山得名由來的兩種説法,以及對這兩種説法的懷疑。可以分爲三層。第一層,引《水經》上的話,交代石鐘山的處所,緊扣題目,點出石鐘山,引起下文。第二層,提出酈道元對石鐘山得名由來的説法,點明人們對此説法的懷疑態度,用鐘磬置水中不能發聲的情況對酈説質疑,説明「水石相搏」之説難以取信於人。正因爲對酈説「人常疑之」,纔引起後人的異議,這就由酈道元的説法導出唐人李渤的説法。第三層,提出李渤的説法幷質疑。李渤也在「人常疑之」的「人」之列,於是就有他「訪其遺蹤」的行動。他親「訪」遺蹤,親「扣」其石,親「聆」其聲,理應無疑。作者表明自己對李渤的懷疑,幷以處處有石,石石能扣而發聲,反駁李説,説明扣石發聲之説難以置信。對這兩種説法,看起來是相提幷論的,但實際上是有先有後,有主有次的。對兩説的分別懷疑,提法上也有所不同:用「人常疑之」,説明人們對酈説的疑惑,這裏的「人」是否包括作者,沒有明説,這是一種客觀記敍,作者沒有輕率地判斷酈説的是非;用「余尤疑之」,強調自己對李説的否定,這裏的「余」字,就明确地表示了作者對李説的態度。對酈説「人常疑之」和對李説「余尤疑之」,這兩疑引出作者探訪石鐘山的行動,爲第二段的「固笑而不信」和夜遊石鐘山,以及結尾的一「嘆」一「笑」,一「簡」一「陋」作鋪墊。 第二段記敍實地考察石鐘山,得以探明其名由來的經過。可以分爲三層。第一層(「元豐七年……得觀所謂石鐘者」),點明探訪石鐘山的時間、同行者和緣由。因爲對石鐘山得名由來已存「疑」念,所以作者乘自己赴任臨汝幷送長子蘇邁赴任饒州德興之便,順道考察石鐘山,正好借此釋疑。這一層緊承上文。第二層(「寺僧使小童持斧……余固笑而不信也」),寫訪問寺僧。寺僧「使小童持斧」扣石發聲,表明他們相信李渤的説法,也説明李渤的説法影響很大。這一段回應李説,「擇其一二而扣之」,「因笑而不信」,分別照應第一段的「扣而聆之」,「余尤疑之」。寺僧的做法旣然不能使人滿意,就有了作者下面月夜考察的行動。第三層(「至莫夜月明……古之人不余欺也」),寫月夜考察遊石鐘山的經過。先交代探訪石鐘山的時間是「莫夜月明」時分,同遊者是長子蘇邁,方式是「乘小舟」,地點是「絶壁下」。然後寫絶壁下的情景:看見的是「側立千尺,如猛獸奇鬼,森然欲搏人」的大石;聽到的是「雲霄間」鶻鳥的「磔磔」的驚叫聲,以及「山谷中」鸛鶴像老人邊咳邊笑的怪叫聲。描繪出一幅陰森可怖冷清凄厲的石鐘山夜景,有遠有近,有高有低,有動有靜,有形有聲,十分逼眞,使人有身臨其境之感。這段描寫著力渲染陰森可怖的環境氣氛,烘託出親身探訪的不易,爲下文批評「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絶壁之下」伏筆。轉而寫作者在「心動欲還」的時候,忽然「大聲發於水上,噌吰如鐘鼓不絶」,使「舟人大恐」,而作者卻被吸引了。他「徐而察之」,發現「山下皆石穴罅,不知其淺深,微波入焉,涵淡澎湃而爲此也」,查明了發出「噌吰」之聲的原因。但事情幷未到此爲止,下面又起波瀾。作者在「舟回至兩山間」的時候,發現入港處有「大石當中流……空中而多竅,與風聲相吞吐,有窾坎鏜鞳之聲」。這裏的「回」不是「返回」的意思,而是「掉轉」的意思。「舟回至兩山間」,不是船返回到兩山中間,而是船掉頭轉行至兩山之間。作者對兩處聲音的考察,極爲細致深入,處處印證了首段的酈説:「微波入焉」和「與風水相吞吐」,分別照應「微風鼓浪」;「山下皆石穴罅……涵淡澎湃而爲此也」和「大石當中流……空中而多竅」,分別照應「水石相激」;「噌吰如鐘鼓不絶」和「窾坎鏜鞳之聲」,分別照應「聲如洪鐘」。這就不僅證實了酈説,而且以詳補「簡」,爲末段嘆酈説之「簡」作好鋪墊。最後寫作者對蘇邁的談話。「因笑謂邁曰」的「笑」不同於前面「笑而不信」的「笑」。前者是表示懷疑和否定的笑,這裏是釋疑後輕松愉快的笑,表現了作者探明眞相後的得意、興奮。作者在談話中將兩種聲音與「周景王之無射」和「魏莊子之歌鐘」相聯繫,肯定自己的考察結果,點出以鐘名山命名的緣由。又以「古之人不余欺也」肯定酈道元的説法,言語之間生動地顯現了作者的确信和欣喜。在這一段,作者以自己的目見耳聞,證實幷補充了酈道元的説法,進一步否定了李渤的説法,爲末段的議論提供了事實依據。 第三段寫探明石鐘山得名由來的感想,表明寫作意圖。可以分爲三層。第一層,「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可乎?」這句話,語氣強烈,以反問的方式表示充分肯定的意思,點明了全篇的主旨,是作者探明石鐘山得名由來後所得出的結論、所總結的事理,是作者的心得。第二層分析世人不能準确知道石鐘山得名由來的原因,從兩方面説。一方面是説正确説法不能流傳的原因,有三點:一是「酈元之所見聞,殆與余同,而言之不詳」,是説酈道元的説法是正确的,可惜「言之不詳」,致使「人常疑之」,得不到人們的承認;二是士大夫不做實地考察,「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絶壁之下,故莫能知」;三是「漁工水師雖知而不能言」。「不能言」是説不能爲文,幷非不能説話。酈説失之於不詳,士大夫能爲文而「莫能知」,「漁工水師」雖知而不能爲文,這就是石鐘山得名由來在世上沒有流傳下來的原因。然後用「而」字轉到另一方面:「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自以爲得其實」,是説李渤之類的「陋者」,主觀臆斷,「自以爲得其實」,這是得以有李渤的錯誤説法和後人以訛傳訛的原因。第三層分承上面所説的兩箇方面,點明寫這篇遊記的目的。「嘆酈元之簡」是肯定酈道元的觀點,而又嘆其太簡略。「笑李渤之陋」是否定李渤的觀點,幷譏笑其淺陋。這就表明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爲了傳播自己的見解,證實、補充酈道元的觀點,糾正李渤的觀點。 這篇文章將議論和敍述相結合,通過夜遊石鐘山的實地考查,對酈道元和李渤關於石鐘山得名的説法進行了分析批評,提出了事不目見耳聞不能臆斷其有無的論斷,表現了作者注重調查硏究的求實精神,富有教育意義。
蘇軾

蘇軾

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蘇老泉長子,蘇潁濱兄。與父、弟合稱「三蘇」,故又稱「大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聞鼓院,尋試館職,除直史館。治平三年,父卒,護喪歸蜀。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權開封府推官。熙寧四年(1070年),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豐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詩托諷,逮赴台獄,史稱「烏台詩案」。獄罷,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元豐四年(1081年),移汝州團練副使。元豐八年(1085年)春,得請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尋召除起居捨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遷中書舍人,改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祐四年(1089年),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會大旱,飢疾並作,東坡請免上供米,又減價糶常平米,存活甚眾。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東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學士承旨,尋因讒出知潁州,徙揚州。後以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出知定州。紹聖元年(1094年),貶惠州。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儋州。累貶瓊州別駕,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四(按:東坡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時已入1037年)。宋孝宗時謚文忠。東坡於文學藝術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暢達,與歐陽文忠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為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山谷並稱「蘇黃」;作詞開豪放一派,變詞體綺靡之風,下啓南宋,與辛稼軒並稱「蘇辛」;工書,擅行、楷,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山谷、米元章、蔡君謨並稱宋四家;畫學文與可,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有《東坡集》四十卷、《東坡後集》二十卷、《和陶詩》四卷、《東坡七集》、《東坡志林》、《東坡樂府》、《仇池筆記》《論語說》等。《全宋詩》東坡詩,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為底本。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甲)、宋刊半葉十二行本《東坡集》《東坡後集》(殘,簡稱集乙,集甲、集乙合稱集本)、宋眉山刊《蘇文忠公文集》(殘,簡稱集丙)、宋黃州刊《東坡先生後集》(殘,簡稱集丁),宋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簡稱集戊)、宋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殘,簡稱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顧景繁《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甲)、宋景定補刊施、顧《注東坡先生詩》(殘,簡稱施乙,施甲、施乙合稱施本)、宋黃善夫家塾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甲)、宋泉州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殘,簡稱類乙)、元務本書堂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簡稱類丙,類甲、類乙、類丙,合稱類本)、明成化刊《東坡七集》(簡稱七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簡稱外集)、清查初白《補注東坡編年詩》(簡稱查注)、清馮踵息《蘇文忠詩合注》(簡稱合注)。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部分;一為清人、近人的蘇詩校勘批語,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蘇詩》(簡稱何校),盧檠齋、紀曉嵐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別簡稱盧校、紀校),章茗簃所校繆藝術風覆明成化《東坡七集》(簡稱章校)。卷四八所收詩篇除《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外,還分別採自《春渚紀聞》、《侯鯖錄》等書,亦據所採各書及有關資料進行校勘。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四九卷。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蘇軾傳》。 ► 342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