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

· 蘇洵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並力西嚮,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茍以天下之大,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拼音

譯文

六國滅亡,不是武器不銳利,仗打得不好,弊病在於割地賄賂秦國。割地賄賂秦國,自己的力量就虧損了,這是滅亡的原因。有人說:“六國相繼滅亡,全都是由於割地賄賂秦國嗎?”回答說:“不割地賄賂秦國的國家因爲割地賄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因爲他們失去了強有力的外援,不能單獨保全。所以說:‘弊病在於割地賄賂秦國’啊!” 秦國除用攻佔的方法取得土地之外(還得到諸侯的割地賄賂),小的就獲得城鎮,大的就獲得都市,把秦國由受賄賂得到的土地與戰勝而得到的土地比較,實際上有一百倍,把諸侯賄賂秦國所失去的土地與戰敗所失去的土地比較,實際上也有一百倍。那麼秦國最大的慾望,諸侯最大的禍患,當然就不在於戰爭了。回想他們的祖輩父輩,冒着霜露,披荊斬棘,因而纔有一點點土地。可是子孫們看待它卻很不珍惜,拿它來送人,就像拋棄小草一樣。今天割去五座城,明天割去十座城,然後才能睡上一夜安穩覺。待起牀一看四周邊境,秦國的軍隊又打來了。那麼,諸侯的土地有限,暴秦的慾望沒有滿足;誰送給它土地越多,它侵犯誰就越急。所以不用打仗,誰強誰弱、誰勝誰敗就已分得清清楚楚了。六國落到滅亡的地步,按理本來應當這樣。古人說:“用土地侍奉秦國,就像抱着柴草救火,柴草沒有燒完,火就不會熄滅。”這話說得在理啊! 齊國不曾割地賄賂秦國,最後也隨着五國滅亡,爲什麼呢?這是因爲它跟秦國交好而不幫助五國啊。五國滅亡之後,齊國也就不能倖免了。燕國和趙國的君主,起初有遠大的謀略,能夠守住自己的土地,堅持正義不賄賂秦國。因此燕國雖然是個小國,卻滅亡在後,這是用兵抵抗的效果啊。到了燕太子丹用派遣荊軻刺殺秦王作爲對付秦國的策略,才招致滅亡的禍患。趙國曾經與秦國多次作戰,敗少勝多。後來秦國又兩次攻打趙國,李牧接連打退了它。等到李牧因受讒言被趙王殺害,都城邯鄲就變成秦國的一個郡,可惜它用兵抵抗卻沒能堅持到底啊。況且燕趙正處在其他國家被消滅了的時候,可說是智謀已盡,力量單薄,戰敗而亡國,實在是沒有辦法的事啊。假使當初韓、魏、楚三國都各自珍惜自己的土地,齊國不依附秦國,燕國的刺客不去秦國,趙國的良將李牧還活着,那麼勝敗存亡的命運,如果與秦國較量,也許還不容易估量呢。 唉!如果六國把賄賂秦國的土地封賞給天下的謀臣,用侍奉秦國的心意禮遇天下非凡的人才,齊心協力向西對付秦國,那麼我擔心秦國人連飯也咽不下喉呢。可悲啊!有這樣的形勢,卻被秦國積久的威勢所脅制,土地天天削減,月月割讓,以至於走向滅亡。治理國家的人切不要讓自己被敵人積久的威勢所脅制啊! 六國和秦國都是諸侯,他們的勢力比秦國弱,可是還有能夠不割地賄賂而戰勝秦國的形勢。如果憑着一統天下的大國,反而重蹈六國滅亡的覆轍,這就又在六國之下了!

注釋

兵:兵器 善:好。 弊在賂秦:弊病在於賄賂秦國。賂,賄賂。這裏指向秦割地求和。 道:原因 或曰:有人說。這是設問。下句的“曰”是對該設問的回答。 率:都,皆。 蓋:承接上文,表示原因,有“因爲”的意思。 完:保全。 以攻取:用攻戰(的辦法)而奪取。 小:形容詞作名詞,小的地方。 其實:它的實際數目。 所大欲:所最想要的(東西),大,最。 厥先祖父:泛指他們的先人祖輩,指列國的先公先王。厥,其。先,對去世的尊長的敬稱。祖父,祖輩與父輩。 暴(pù)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意思是冒着霜露。和下文的斬荊棘,已有尺寸之地,都是形容創業的艱苦。 視:對待 舉以予人:拿它(土地)來送給別人。實際是舉之以予人,省略了之,代土地。 然則:既然這樣,那麼。 厭:同“饜”,滿足。 奉之彌繁,侵之愈急:(諸侯)送給秦的土地越多,(秦國)侵略諸侯也越厲害。奉,奉送。彌、愈,都是“更加”的意思。繁,多。 判:決定。 至於:以至於。 顛覆:滅亡。 理固宜然:(按照)道理本來就應該這樣。 “以地事秦······火不滅”:語見《史記·魏世家》和《戰國策·魏策》。事,侍奉。 此言得之:這話對了。得之,得其理。之,指上面說的道理。 終:最後。 繼:跟着。 遷滅:滅亡。古代滅人國家,同時遷其國寶、重器,故說“遷滅”。 與嬴:親附秦國。與,親附。嬴,秦王族的姓,此借指秦國。 既:連詞,既然 免:倖免。 始有遠略:起初有長遠的謀略,這句中的“始”與下文“至丹”的“至”,“洎牧”的“洎”,“用武而不終”的“不終”,互相呼應。 義:名詞作動詞,堅持正義。 斯:這。 始:才。 速:招致。 再:兩次。 卻:使······退卻。 洎(jì):及,等到。 以:因爲 讒:小人的壞話。 邯鄲爲郡:秦滅趙之後,把趙國改爲秦國的邯鄲郡。邯鄲,趙國的都城。 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燕趙兩國正處在秦國把其他國家快要消滅乾淨的時候。革,改變,除去。殆,幾乎,將要。 智力:智謀和力量(國力)。 向使:以前假如。 勝負之數,存亡之理:勝負存亡的命運。數,天數。理,理數。皆指命運。 當(tǎng):同“倘”,如果。 易量:容易判斷。 以:用。 禮:禮待。名作動。 食之不得下嚥也:指寢食不安,內心惶恐。下,向下。名作動。咽,吞嚥。 勢:優勢。 而:卻。 積威:積久而成的威勢。 劫:脅迫,劫持。 日:每天,一天天,名作狀。下文“月”同。 於:比。 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積久的威勢脅迫啊! 可以:可以憑藉。 苟:如果。 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一作“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從,跟隨。故事,舊事,先例。 下:指在六國之後。

《六國論》是蘇洵政論文代表作品。選自蘇洵史論文章《權書》十篇裏的第八篇。《六國論》提出並論證了六國滅亡“弊在賂秦”的精闢論點,“借古諷今”,抨擊宋王朝對遼和西夏的屈辱政策,告誡北宋統治者要吸取六國滅亡的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賞析

《六國論》一開始,首先提出了六國破滅的原因。劈頭四句話“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蘇洵就斬釘截鐵地給六國之所以滅亡定下結論。蘇洵認爲:六國之所以滅亡,不在於它們的武器不銳利,也不在於它們仗打得不好,而是在於他們一味地拿土地作爲賄賂,向秦國乞求和平。“賂秦”就是賄賂秦國。這實際上是削弱自己力量,助長敵人的侵略野心,促使自己走向毀滅。所以作者接着申述說:“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然而事實上又並不是所有六國都向秦國奉獻土地,而那些沒有“賂秦”的國家也破滅了的原因是何,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蘇洵故意這樣設問,然後又作了回答:“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因此,歸根結底,“賂秦”是莫大的致命傷。以上這些就是通篇的基本論點,突出強調六國破滅“弊在賂秦”,這是從六國方面來說的。 接着蘇洵再從“賂秦”的兩個方面來論述這種做法的後果。蘇洵指出:秦國由於接受賄賂所得到的土地,比秦國打勝仗所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其他各國由於送賄賂而喪失的土地,比它們打敗仗喪失的土地也要多出百倍。那末,秦國所最歡迎而對其他國家所最不利的,當然就不在於作戰了。這裏的“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是側重照應開頭四句中的“非兵不利,戰不善”,是從另一個角度補充和闡發了“弊在賂秦”的論點。 在接下來的兩段文章裏,作者又分別就“賂秦”的國家和不“賂秦”的國家,論述了它們各自滅亡的具體原因。 第二段先論述“賂秦”的國家滅亡的原因,“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是說這些國家的前輩創業的很難;“子孫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是說這些國家的後代只顧眼前的暫時利益,輕易地把前輩辛勤創有的國土隨便割讓給秦國;“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是說秦國並不因爲得到奉獻的土地而停止進攻。這就是第一段結尾所說的“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越向敵人屈服退讓,就越增加敵人的氣焰,敵人越得到好處,就越要加緊侵略。所謂“奉之彌繁,侵之愈急”。秦國的侵略慾望根本沒有止境,這是秦國侵略者不可改變的本質。諸侯各國奉獻土地一味妥協,只能激起它的更大的侵略野心。這裏,不需要通過作戰,就已經判別勝負了,至於諸侯各國的因之而破滅,那更是極其自然的事情。作者爲了把“奉之彌繁,侵之愈急”的道理講得更爲明白清楚,蘇洵引用了古人的一個譬喻:“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薪”就是木柴,這個譬喻非常準確地、形象地表明瞭賂秦的嚴重危害和根本的錯誤。這一段是進一步發揮第一段的“賂秦而力虧”一句,具體指的是韓國、魏國和楚國。這三個國家都緊靠秦國,當時秦國在軍事戰略上採取“遠交近攻”,也就是結交遠方的國家,進攻鄰近的國家的方針,因此它們直接受到秦國的威脅和侵略,並且首先以地“賂秦”,結果最早被秦國消滅。 第三段是論述不“賂秦”的國家爲什麼會滅亡。齊國距離秦國最遠,雖然不用向秦國奉獻土地,但是齊國仍舊不敢得罪秦國,對其他國家遭受秦國侵略,採取袖手旁觀的態度,等五國相繼敗亡,它自己也成了秦國吞併的對象。燕國、趙國“能守其士,義不賂秦”,敢於同秦國武力相抗,所以像燕國那樣小的國家儘管最後也失敗了,但是比韓、魏、楚等國家要破滅得稍晚一些;趙國在與秦國的五次戰爭當中還取得了三次勝利,以後又不斷給秦國以回擊.可惜燕國太子丹派遣荊軻西刺秦王,企圖通過個人謀殺來解救危難;趙國不信任自己的部將,中了秦國的反間計,殺掉了抗秦的重要支柱李牧,於是導致加速了自己的破滅。齊國不能援助其他五國,團結抗泰,燕國趙國不能堅持鬥爭,又處在秦國把各國“革滅殆盡”的時刻,因而得到和韓國,魏國和楚國同樣的結局。這段論述主要是進一步發揮第一段“不賂者以賂者喪”一句的意思。這一段的末了,蘇洵總結六國的破滅,從反面推進一層,指出六國避免破滅的道路。“三國各愛其地”是指韓國、魏國和楚國不要拿國土去向秦國乞求“一夕安寢”,“齊人勿附於秦”是指齊國要附隨秦國而不去援助其他國家,“刺客不行”,是指燕國不要對秦國採用個人謀殺手段;“良將猶在”,是指趙國不要相信秦國的流言蜚語而殺掉自己的將領。這樣,恐怕就會出現另一種局面,未見得秦國必勝而六國必敗。文章在這裏筆鋒一轉,反跌得精神飽滿,把六國破滅“弊在賂秦”的道理說得更加透徹,更加具有說服力量。 文章的第四段是作者就以上的論述發表感慨。第四段的頭幾句是一種設想,爲六國籌劃怎樣對付秦國。第三段末尾的設想,是僅僅就六國改變它們各自的方針路線來立論,所以只說勝負存亡“或未易量”,沒有加以肯定。則進一步指出必須發憤圖強,敢於鬥爭,並且團結一致,聯合抗秦。秦國即使想要吞併六國,那恐怕也是咽不下喉嚨裏去的,可惜六國沒有這樣做。六國在敵人強大的威勢面前屈服了,不敢鬥爭或者不能堅持鬥爭,最後全部破滅。這是一個慘痛的歷史教訓,也是後代當國者應該吸取的歷史經驗。蘇洵最後說:“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不要在強大敵人的威力面前被嚇倒。 文章的第五段是作者繼續發表意猶未盡的感慨,不同於第四段,第四段的感慨針對的是歷史,第五段的感慨針對的是現實。整篇《六國論》,應該說到前一段的就結束了。蘇洵決不是爲評論歷史而評論歷史,蘇洵的文章的全部鋒芒幾乎無不處處對準現實。是想以古代社會治亂、國家興衰的歷史經驗教訓作爲處理當前國家的重大問題的借鑑。文章只寫到前一段,顯然是不夠的,必須有這一段從古代歷史引渡到現實政治,才見出它的主題深刻意義。這一段完全說的是北宋王朝的對外政策:北宋王朝與六國諸侯的情況已經不一樣了。六國諸侯只是佔有局部地區,力量有限,而北宋王朝則佔有全國主要地區,力量遠遠超過六國諸侯。六國諸侯如果敢於同秦國鬥爭,還可以取得勝利,那麼,北宋王朝同樣敢於鬥爭,當然不成問題地更可以取得勝利。但是北宋王朝卻“以天下之大”向遼政權和西夏政權屈服,一味妥協退讓,不敢進行鬥爭,這就連六國也不如了。不用說,它最終也必然會得到六國破滅一樣的後果。這—段文章只有六句,作者用筆相當精練,內容高度概括,而且在議論中包含着極大的感情分量。話說得十分含蓄婉轉,同時問題又揭示得十分明確尖銳。從全文的佈局來看,也收結得沉着有力。 戰國當時的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關係本來很紛繁複雜,但是蘇洵只就對秦國的態度上,從六個國家當中區別出兩個類型,“賂秦”和“不賂秦”;三種情況:第一種是韓國、魏國和楚國“以地賂秦”,第二種是齊國附隨秦國,第三種是燕國和趙國“用武而不終”。三種情況中的第一種屬於“賂秦”一類,第二種和第三種屬於不“賂秦”一類。蘇洵首先把力量集中在“賂秦”問題上,爲六國的破滅立論。因爲這纔是六國破滅的根本要害,不僅“賂秦”的韓、魏、楚三國因此喪亡,不僅幻想保持互不侵犯局面的齊國因此不能保全,而且,即使能夠跟秦國較量一下的燕國、趙國也因此失敗。寫文章就應該扣緊中心問題去發揮。重點擺對了,又要把它同別的部分聯結起來,看出它們的相互關係。所以作者集中論述了“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以後,進而又論述“不賂者以賂者喪”的道理。當然,態度、分寸是不同的。蘇洵對賂秦的韓、魏、楚三國是根本否定,對依附秦國的齊國是嚴肅批判,而對“用武而不終”的燕、趙兩國是深切惋惜。這樣,文章就顯得分外有條理,有層次,暢達透闢,嚴密完整,使別人對自己的論點無可懷疑、無可駁斥。
蘇洵

蘇洵

蘇洵,字明允,自號老泉,漢族,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學家,與其子蘇軾、蘇轍並以文學著稱於世,世稱“三蘇”,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蘇洵擅長於散文,尤其擅長政論,議論明暢,筆勢雄健,著有《嘉祐集》二十卷,及《諡法》三卷,均與《宋史本傳》並傳於世。 ► 65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