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

· 脫脫
羣兒戲於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衆皆棄去,光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
拼音

譯文

司馬光和一羣小孩子在庭院裏面玩,一個小孩站在大缸上面,失足跌落缸中被水淹沒,其他的小孩子都跑掉了,只有司馬光拿石頭砸開了缸,水從而流出,小孩子得以活命。

注釋

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現在山西)人。北宋大臣,史學家,編撰《資治通鑑》等書。 庭:庭院。 甕:口小腹大的一種容器。 皆:全,都。 棄去:逃走。 光:指司馬光。 破:打開,打破。 迸:涌出。

《宋史·司馬光傳》節選
脫脫

脫脫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裏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朝元統二年(1334年),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農曆十月脫脫爲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即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農曆閏七月,復出爲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農曆四月,脫脫被任命爲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爲“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修黃河民工起義,鎮壓抗元紅巾軍。他於至正十五年(1355年),革職流放雲南,後被中書平章政事哈麻假傳元惠宗詔令自盡。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 3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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