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拼音
所属合集
譯文
古代善於爲道的人,不是教導人民知曉智巧僞詐,而是教導人民淳厚朴實。人們之所以難於統治,乃是因爲他們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機。所以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家,就必然會危害國家,不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家,纔是國家的幸福。瞭解這兩種治國方式的差別,就是一個法則,經常瞭解這個法則,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遠,和具體的事物復歸到真樸,然後才能極大地順乎於自然。
注釋
明民:明,知曉巧詐。明民,意爲讓人民知曉巧詐。
將以愚之:愚,敦厚、樸實,沒有巧詐之心。不是愚弄、矇昧。此句意爲使老百姓無巧詐之心,敦厚朴實、善良忠厚。
智多:智,巧詐、奸詐,而非爲智慧、知識。
賊:傷害的意思。
兩者:指上文“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稽式:法式、法則,一本作“楷式”。
與物反矣:反,通返。此句意爲‘德’和事物復歸於真樸。
大順:自然。
賞析
本章有“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數句,從文字的表面意思上去看,很容易得出“爲統治階級出謀劃策,而且謀劃的都是陰險狡詐之術”的結論。自古及後的封建統治者對人民羣衆實行“愚民政策”,與老子“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不能說毫無干系,但並不能得出直接的結論。因爲就老子的本意來講,他絕對不是爲迎合統治者的需要而提出一套愚民之術的。有的學者說:“他是願人與我同愚,泯除世上一切階級,做到物我兼我的大平等,這樣自可減少人間的許多齟齠紛爭。”(張默生《老子》第60頁)也有學者認爲,老子的愚民思想,後來被法家所吸取,成爲越來越荒謬的愚民政策;而且一脈相承下來,要對形成以阿Q精神和不怒、不爭爲特點的國民性負責。對於這種論點,我們不能同意。正如陳鼓應所說,“老子認爲政治的好環,常繫於統治者的處心和做法。統治者若是真誠樸質,才能導出良好的政風,有良好的政風,社會才能趨於安寧;如果統治者機巧黠滑,就會產生敗壞的政風。政風敗壞,人們就相互僞詐,彼此賊害,而社會將無寧日了。居於這個觀點,所以老子期望統治者導民以‘愚’。老子生當亂世,感於世亂的根源莫過於大家攻心鬥智,競相僞飾,因此呼籲人們揚棄世俗價值的糾紛,而返樸歸真。老子針對時弊,而作爲這種憤世矯枉的言論。”(《老子註譯及評價》第315頁)對老子“非以明民,將以愚之”的主張,陳鼓應先生有深入切實的評價,這個評價極爲中肯。老子希望人們不要被智巧、爭奪搞得心迷神亂,不要泯滅原始的質樸、淳厚的人性,要因順自然,而本章所講的“愚”,其實就是質樸、自然的另一表述詞句。
老子
春秋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諡伯陽。籍貫等信息尚有爭議(籍貫苦縣厲鄉曲仁里,一說即今河南省鹿邑縣,一說為安徽省亳州市)。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因與李唐皇室同姓而被追封爲圣祖太上玄元皇帝。其故里苦縣亦因之先後更名爲眞源縣、衞眞縣、鹿邑縣。存世有《道德經》(又稱《老子》真偽亦尚存爭議),其作品的精華是樸素的辨證法,主張無爲而治,其學説對中國哲學發展具有深刻影響。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爲道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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