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 · 邶風 · 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説。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拼音

所属合集

譯文

擊起戰鼓咚咚響,士兵踊躍練武忙。有的修路築城牆,我獨從軍到南方。 跟隨統領孫子仲,聯合盟國陳與宋。不願讓我回衛國,致使我心憂忡忡。 何處可歇何處停?跑了戰馬何處尋?一路追蹤何處找?不料它已入森林。 一同生死不分離,我們早已立誓言。讓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戰場。 只怕你我此分離,沒有緣分相會和。只怕你我此分離,無法堅定守信約。

注釋

鏜(tāng):鼓聲。其鏜,即「鏜鏜」。 踴躍:雙聲連綿詞,猶言鼓舞。 兵:武器,刀槍之類。 土國城漕:土,挖土;城,修城;國,指都城;漕:衛國的城市。 孫子仲:即公孫文仲,字子仲,邶國將領。 平:平定兩國糾紛。謂救陳以調和陳宋關係。 陳、宋:諸侯國名。 不我以歸:是不以我歸的倒裝,有家不讓回。 有忡:忡忡,憂慮不安的樣子。 「爰(yuán)居爰處?爰喪其馬」句:哪裏可以住,我的馬丟在哪裏。爰:哪裏;喪,喪失,此處言跑失。 於以:在哪裏。 契闊:聚散、離合的意思。契,合;闊,離。 成説(shuō):約定、成議、盟約。 于嗟:嘆詞。 活:借爲「佸(huó)」,相會。 洵:久遠。 信:守信,守約。

全詩共五章,每章四句。前三章徵人自敘出征情景,承接綿密,已經如怨如慕,如泣如訴;後兩章描寫戰士間的互相勉勵、同生共死,令人感動。此詩描寫士卒長期征戰之悲,無以復加。其中,描寫戰士感情的「死生契闊,與子成説。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在後世也被用來形容夫妻情深。《詩經》是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對後代詩歌發展有深遠的影響,成爲古典文學現實主義傳統的源頭。

賞析

這是一篇典型的戰爭詩。詩人以袒露自身與主流意識的背離,宣泄自己對戰爭的抵觸情緒。作品在對人類戰爭本相的透視中,呼喚的是對個體生命具體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細節幸福的獲得。這種來自心靈深處真實而樸素的歌唱,是對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關懷的闡釋,是先民們爲後世的文學作品樹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標。 《毛詩序》云:「《擊鼓》,怨州吁(xū)也。」鄭箋以《左傳·隱公四年》州吁伐鄭之事實之。姚際恆《詩經通論》以爲「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之事,在衛穆公時。今以爲姚説較《毛序》爲合理,姑從姚氏。 第一章總言衛人救陳,平陳宋之難,敘衛人之怨。結云「我獨南行」者,詩本以抒寫個人憤懣爲主,這是全詩的線索。詩的第三句言「土國城漕」者,《鄘風·定之方中》毛詩序云:「衛爲狄所滅,東徙渡河,野居漕邑,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營宮室。」文公營楚丘,這就是詩所謂「土國」,到了穆公,又爲漕邑築城,故詩又曰「城漕」。「土國城漕」雖然也是勞役,猶在國境以內,南行救陳,其艱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承「我獨南行」爲説。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猶之可也。詩之末兩句云「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敘事更向前推進,如芭蕉剝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寫安家失馬,似乎是題外插曲,其實文心最細。《莊子》説:「猶繫馬而馳也。」好馬是不受羈束、愛馳騁的;徵人是不願久役、想歸家的。這個細節,真寫得映帶人情。毛傳解釋一二句爲:「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把「爰」解釋爲「或」,作爲代詞,則兩句通敘營中他人。其實全詩皆抒詩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兩章文情哀苦,更爲動人。 第四章「死生契闊」,毛傳以「契闊」爲「勤苦」是錯誤的。黃生《義府》以爲「契,合也;闊,離也;與死生對言」是正確的。至於如何解釋全章詩義。四句爲了把叶韻變成從AABB式,次序有顛倒,前人卻未嘗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應該是: 執子之手,與子成説;死生契闊,與子偕老。 這樣詩的韻腳,就成爲ABBA式了。本來「死生契闊,與子偕老」,是「成説」的內容,是分手時的信誓。詩爲了以「闊」與「説」叶韻,「手」與「老」叶韻,韻腳更爲緊湊,詩情更爲激烈,所以作者把語句改爲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闊兮」的「闊」,就是上章「契闊」的「闊」。「不我活兮」的「活」,應該是上章「契闊」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會也。」「于嗟洵兮」的「洵」,應該是「遠」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闊」的「闊」。「不我信兮」的「信」,應該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説」而言的。兩章互相緊扣,一絲不漏。 「怨」是《擊鼓》一詩的總體格調與思想傾向。從正面言,詩人怨戰爭的降臨,怨徵役無歸期,怨戰爭中與己息息相關的點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個生命的丟失。從反面言,詩作在個體心理,行爲與集體要求的不斷背離中,在個體生命存在與國家戰事的不斷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實幸福對戰爭的殘酷的不斷顛覆中,流顯出一份從心底而來的厭戰情緒。這一腔激烈的厭戰之言,要爭取的是對個體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細節中的切實幸福。

無名氏

周朝佚名作者的統稱。 ► 512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