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 述而篇 · 第三十二章

· 孔子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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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孔子與別人一起唱歌,如果唱得好,一定要請他再唱一遍,然後和他一起唱。

注釋

反,復義。本章見孔子之愛好音樂,又見其樂取於人以爲善之美德。遇人歌善,必使其重複再歌,細聽其妙處,再與之相和而歌。

賞析

可能孔子所和與人歌所歌不同,而是孔子根據人歌的題材、格律,另外唱一首歌。 孔子其實很有情趣,可能還不能稱作一個歌唱家,但至少會欣賞,並很會讚賞別人,試想,你如果唱的好,孔子讓你再唱一遍,然後他再根據你所唱的歌的題材、格律,他再唱上一首,你是何等感覺,這豈不是一個非常和樂的場景。

孔子

孔子,名丘,字仲尼,東周時期魯國陬邑(今中國山東曲阜市南辛鎮)人,先祖爲宋國(今河南商丘)貴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創始人。孔子集華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爲“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的最博學者之一,被後世統治者尊爲孔聖人、至聖、至聖先師、萬世師表,是“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對中國和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區有深遠的影響。 ► 3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