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章)

· 老子
不上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恆使民無知無欲。使夫知不敢,弗爲而已,則無不治。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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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

譯文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導使老百姓不互相爭奪;不珍愛難得的財物,導使老百姓不去偷竊;不顯耀足以引起貪心的事物,導使民心不被迷亂。因此,聖人的治理原則是:排空百姓的心機,填飽百姓的肚腹,減弱百姓的競爭意圖,增強百姓的筋骨體魄,經常使老百姓沒有智巧,沒有慾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爲造事。聖人按照「無爲」的原則去做,辦事順應自然,那麼,天下就不會不太平了。

注釋

上:一作「尙」,即崇尙、尊崇。 賢:有德行、有才能的人。 貴:重視,珍貴。 貨:財物。 盜:竊取財物。 見(xian):通「現」,出現,顯露。此是顯示,炫耀的意思。 使民不亂:一作「使心不亂」、又作「使民心不亂」。 心:古人以爲心主思維,此指思想,頭腦。 虛其心:使他們心裏空虛,無思無欲。虛,空虛。 弱其志:使他們減弱志氣。削弱他們競爭的意圖。 敢:進取。 弗爲:同「無爲」。 治:治理,此意是治理得天下太平。 「使夫知不敢,弗爲而已,則無不治。」句:一作「使夫智者不敢爲也。爲無爲,則無不治。」,又作「使夫智者不敢爲也。爲無爲,則無不爲。」

賞析

在上一章裏,老子提出了「無爲」的概念,認爲要順應自然規律,做到「無爲」。本章裏,老子進一步闡述了他的社會政治思想。老子所説的無爲,並非不爲,而是不妄爲,不非爲。他認爲,體現「道」的「聖人」,要治理百姓,就應當不尊尚賢才異能,以使人民不要爭奪權位功名利祿。前面説到,先秦時代關於選賢用能的學説已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各諸侯國爭用賢才也形成必然的趨勢。老子在這種背景下,敢於提出「不尚賢」的觀點,與百家諸子形成對立,似乎不合時宜。不過,在老子的觀點中,不包含貶低人才,否定人才的意思。而是説,統治者不要給賢才過分優越的地位、權勢和功名,以免使「賢才」成爲一種誘惑,引起人們紛紛爭權奪利。 在本章裏,老子透露出他的人生哲學的出發點,他既不講人性善,也不講人性惡,而是説人性本來是純潔素樸的,猶如一張白紙。如果社會出現尚賢的風氣,人們對此當然不會視而不見,肯定會挑動起人們的佔有慾、追逐欲,從而導致天下大亂。倘若不使人們看到可以貪圖的東西,那麼人們就可以保持「無知無慾」的純潔本性。 不使人們貪慾,並不是要剝奪人們的生存權利,而是要儘可能地「實其腹」、「強其骨」,使老百姓的生活得到溫飽,身體健壯可以自保自養;此外要「虛其心」、「弱其志」,使百姓們沒有盜取利祿之心,沒有爭強好勝之志,這樣做,就順應了自然規律,就做到了無爲而治。這一章與前章相呼應,從社會的角度,使人人都回歸純潔的、無知無慾的自然本性。這樣以自然規律治理人事,天下自然可以得到治理了。 老子的「無爲」思想和學説,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有其進步的一面和合理的因素。他認爲,歷史的發展有其一定的自然規律。這規律不由上帝安排、操縱,也不受人的主觀意志支配,而是客觀的、自然的。這種觀點對當時思想界存在的敬天法祖的觀念和某些宗教迷信觀念,起到一定的破壞作用。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上賢:崇尚賢才。上,同“尚”,崇尚、尊崇。
  • 盜:竊取財物。

繙譯

不崇尚賢才異能,使人民不至於互相爭奪;不看重稀貴之物,使人民不做盜賊;不顯露讓人貪心的事物,使人民的心性不被迷亂。因此,聖人的治理方法是,使人民內心純淨,讓人民喫飽肚子,弱化人民的志曏,增強人民的筋骨。始終讓人民沒有巧詐的心機與過多的欲望。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肆意妄爲,以無爲的態度去処理事務罷了,這樣就沒有治理不好的。

賞析

這一章躰現了老子的一種無爲而治的思想。他強調不刻意去推崇某些事物,以免引起人們的過分追逐和競爭,從而導致社會的混亂。通過讓人們內心安定、生活滿足,減少欲望和心機,達到一種自然和諧的社會狀態。這種治理理唸對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産生了深遠的影響,也引發後人對社會治理方式的深入思考。它啓示人們在処理各種事務時,不要過度乾預,應順應自然和人性的發展,保持一種適度和平衡。

老子

春秋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諡伯陽。籍貫等信息尚有爭議(籍貫苦縣厲鄉曲仁里,一說即今河南省鹿邑縣,一說為安徽省亳州市)。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因與李唐皇室同姓而被追封爲圣祖太上玄元皇帝。其故里苦縣亦因之先後更名爲眞源縣、衞眞縣、鹿邑縣。存世有《道德經》(又稱《老子》真偽亦尚存爭議),其作品的精華是樸素的辨證法,主張無爲而治,其學説對中國哲學發展具有深刻影響。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爲道祖。 ► 8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