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七十七章)

· 老子
天之道,其猶張弓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聖人爲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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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自然的規律,不是很像張弓射箭嗎?弦拉高了就把它壓低一些,低了就把它舉高一些,拉得過滿了就把它放鬆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補充一些。自然的規律,是減少有餘的補給不足的。可是社會的法則卻不是這樣,要減少不足的,來奉獻給有餘的人。那麼,誰能夠減少有餘的,以補給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聖人這纔有所作爲而不佔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願意顯示自己的賢能。

注釋

人之道:指人類社會的一般法則、律例。 是以聖人爲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陳鼓應先生認爲這三句與上文不連貫疑爲錯簡復出。此處仍予保留。

賞析

本章主旨的是論述“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老子出於對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觀察,認爲一切事物,在其相互對立的矛盾中,都具有同一性。張鬆如指出,“老子把他從自然界得來的這種直觀的認識,運用到人類社會,面對當時社會的貧富對立,階級壓迫的不合理現實,他認爲‘人之道’也應該像好比張弓的‘天之道’那樣,‘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這是他的主張,他的願望。可是,現實怎麼樣呢?現實是‘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老子校讀》第414頁)楊興順說:“在老子看來,損有餘而補不足,這是自然界最初的自然法則——‘天之道’。但人們早已忘卻‘天之道’,代之而建立了人們自己的法則——‘人之道’,有利於富人而有損於貧者,‘天之道’,有利於貧者,給他們帶來寧靜與和平,而‘人之道’則相反,它是富人手中的工具,使貧者瀕於‘民不畏死’的絕境。”胡寄窗說:“老子所以產生這種分配觀念,由於他們認爲自然規律總是‘損有餘而補不足’,因此應該使貧富平均,大家有利。天之道雖主損有餘以補不足,但損有餘的結果會更增加被損者的利益,因爲‘物或損之而益’。由於現實社會是‘損不足以奉有餘’,存在領主貴族對勞動人民的壓榨,也存在新興地主階級與富商大賈的剝削,所以,老子企圖以‘天之道’警誡他們,使他們本着自己的利益以遵行天道。他們要求富者能夠作到‘常善救人,故人無棄人;常善救物,則物無棄物’。從均富和使人與物都能得到充分利用一點看來,老子的願望是好的,但在考慮如何實現這一願望時,他們並沒有提出任何積極的鬥爭綱領,而是向剝削者說教,妄想他們發善心,這又充分暴露了他們的在解決社會現實問題上的軟弱無能。”(《中國經濟思想史》上,第212頁)以上諸位學者的觀點,基本上找到老子在均貧富問題上的合理之處和癥結所在。

老子

春秋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諡伯陽。籍貫等信息尚有爭議(籍貫苦縣厲鄉曲仁里,一說即今河南省鹿邑縣,一說為安徽省亳州市)。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因與李唐皇室同姓而被追封爲圣祖太上玄元皇帝。其故里苦縣亦因之先後更名爲眞源縣、衞眞縣、鹿邑縣。存世有《道德經》(又稱《老子》真偽亦尚存爭議),其作品的精華是樸素的辨證法,主張無爲而治,其學説對中國哲學發展具有深刻影響。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爲道祖。 ► 8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