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 鄉黨篇 · 第九章

· 孔子
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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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孔子參加國君祭祀典禮時分到的肉,不能留到第二天。祭祀用過的肉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就不吃了。

注釋

不宿肉:不使肉過夜。古代大夫參加國君祭祀以後,可以得到國君賜的祭肉。但祭祀活動一般要持續二三天,所以這些肉就已經不新鮮,不能再過夜了。超過三天,就不能再過夜了。 祭肉:這是祭祀用的肉。

賞析

以上4章裏,記述了孔子的衣着和飲食習慣。孔子對“禮”的遵循,不僅表現在與國君和大夫們見面時的言談舉止和儀式,而且表現在衣着方面。他對祭祀時、服喪時和平時所穿的衣服都有不同的要求,如單衣、罩衣、麻衣、皮袍、睡衣、浴衣、禮服、便服等,都有不同的規定。在吃的方面,“食不厭精,膾不厭細”,而且對於食物,有八種他不吃。吃了,就有害於健康。

孔子

孔子,名丘,字仲尼,東周時期魯國陬邑(今中國山東曲阜市南辛鎮)人,先祖爲宋國(今河南商丘)貴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創始人。孔子集華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爲“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的最博學者之一,被後世統治者尊爲孔聖人、至聖、至聖先師、萬世師表,是“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對中國和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區有深遠的影響。 ► 3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