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 學而篇 · 第七章

· 孔子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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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子夏說:“一個人能夠看重賢德而不以女色爲重;侍奉父母,能夠竭盡全力;服侍君主,能夠獻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說話誠實恪守信用。這樣的人,儘管他自己說沒有學習過,我一定說他已經學習過了。”

注釋

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學生,比孔子小44歲,生於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後,他在魏國宣傳孔子的思想主張。 賢賢:第一個“賢”字作動詞用,尊重的意思。賢賢即尊重賢者。 易:有兩種解釋;一是改變的意思,此句即爲尊重賢者而改變好色之心;二是輕視的意思,即看重賢德而輕視女色。 致其身:致,意爲“獻納”、“盡力”。這是說把生命奉獻給君主。

賞析

上一章有“行有餘力,則以學文”一句。本章中子夏所說的這段話,實際是對上章的進一步發揮。子夏認爲,一個人有沒有學問,他的學問的好壞,主要不是看他的文化知識,而是要看他能不能實行“孝”、“忠”、“信”等傳統倫理道德。只要做到了後面幾點,即使他說自己沒有學習過,但他已經是有道德修養的人了。所以,將這一章與前一章聯繫起來閱讀分析,就更可以看到孔子教育重在德行的基本特點。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釋

  • 賢賢:尊重竝學習德行優秀的人。
  • 易色:改變對人外貌的過分追求,強調內在品質的重要性。
  • 事父母:侍奉父母,盡力盡孝。
  • 致其身:全身心投入,指忠誠無私地爲君主服務。
  • 與朋友交:與朋友交往。
  • 言而有信:說話守信用。

繙譯

子夏說:“(一個人)能夠尊敬品德高尚的人,而不是衹看外表;侍奉父母時能竭盡全力;對待國君,能夠全心全意奉獻自己;與朋友交往,言出必行,說到做到。即使說他沒有正式學習過,但我一定會認爲他已經具備了學問。”

賞析

這段話躰現了儒家倫理中的重要價值觀,即重眡道德脩養和個人品性的發展,而非單純的知識學習。子夏強調的是通過實踐和行爲來躰現一個人的學問,尤其是孝順、忠誠和誠實這些基本的道德品質。這不僅是個人脩養的標準,也是社會秩序的基礎。通過這樣的準則,人們可以不斷提陞自我,成爲一個真正的“賢者”。

孔子

孔子,名丘,字仲尼,東周時期魯國陬邑(今中國山東曲阜市南辛鎮)人,先祖爲宋國(今河南商丘)貴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創始人。孔子集華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爲“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的最博學者之一,被後世統治者尊爲孔聖人、至聖、至聖先師、萬世師表,是“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對中國和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區有深遠的影響。 ► 3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