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 述而篇 · 第十二章

· 孔子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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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孔子說:“如果富貴合乎於道就可以去追求,雖然是給人執鞭的下等差事,我也願意去做。如果富貴不合於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還是按我的愛好去幹事。”

注釋

富:指升官發財。 求:指合於道,可以去求。 執鞭之士:古代爲天子、諸侯和官員出入時手執皮鞭開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職事。

賞析

孔子在這裏又提到富貴與道的關係問題。只要合乎於道,富貴就可以去追求;不合乎於道,富貴就不能去追求。那麼,他就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從此處可以看到,孔子不反對做官,不反對發財,但必須符合於道,這是原則問題,孔子表明自己不會違背原則去追求富貴榮華。

孔子

孔子,名丘,字仲尼,東周時期魯國陬邑(今中國山東曲阜市南辛鎮)人,先祖爲宋國(今河南商丘)貴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創始人。孔子集華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爲“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的最博學者之一,被後世統治者尊爲孔聖人、至聖、至聖先師、萬世師表,是“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對中國和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區有深遠的影響。 ► 3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