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卷 · 萬章下 · 第四節

· 孟子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 曰:“卻之卻之爲不恭,何哉?”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爲不恭,故弗卻也。”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 萬章曰:“今有御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御與?”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於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於今爲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御也。苟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曰:“子以爲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孔子之仕於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曰:“事道也。” “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 曰:“爲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也。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
拼音

所属合集

#孟子

譯文

萬章問道:“請問交際應該怎樣用心呢?” 孟子說:“恭敬。” 萬章說:“常言道:‘一再拒絕人家的禮物是不恭敬的。’爲什麼?” 孟子說:“尊貴的人有所賞賜,自己先考慮,‘對方得到這禮物的辦法,是合乎義,還是不合乎義’,考慮妥當了,才接受,這樣做是不恭敬的,所以說不該拒絕。” 萬章說:“不要直說拒絕,而是心裏拒絕,心裏說‘對方從老百姓那裏得到這東西的辦法,是不義的’,而用別的藉口推辭,不可以嗎?” 孟子說:“對方按規矩結交我,按禮節接待我,這樣的活,連孔子也都是會接受的。” 萬章說:“如今有個在城門外攔路搶劫的人,他按規矩結交我,按禮節饋贈我,這樣可以接受他搶劫來的東西嗎?” 孟子說:“不可以。《康誥》說:‘殺人而搶奪人家的財物,強橫而不怕死,這種人,是沒有人不怨恨的。’這是不必先教育就可以殺掉的人。殷接受了夏這條法律,周接受了殷這條法律,沒有改動過。現在搶劫比以往還厲害,怎麼能接受呢?” 萬章說:“現在的諸侯對百姓巧取豪奪,和攔路搶劫一樣。如果搞好接待的禮節,君子就可以接受他的禮物,請問這有什麼說頭?” 孟子說:“你認爲今天假如有聖王興起,將把當今的諸侯通通殺掉呢?還是教而不改再殺呢?不是自己所有,卻把它弄到手——把這種行爲叫做強盜,這只是類推到義理的極端。孔子在魯國做官,魯國士大夫在打獵時爭奪獵物,孔子也在打獵時爭奪獵物。打獵時爭奪獵物都可以,何況接受賞賜呢?” 萬章說:“那麼,孔子做官,不是爲了發揚道嗎?” 孟子說:“是爲了發揚道。” “爲了發揚道,爲什麼還在打獵時爭奪獵物?” 孟子說:“孔子先在簿書上規定可用的祭器,又規定不得用別處打來的獵物供在簿書上所定的祭器內。” 萬章說:“孔子爲什麼不離開魯國呢?” 孟子說:“孔子是先試一下。試過了證明可行,而竟不得推行,這才離開,所以孔子不曾在一個地方待滿三年。孔子有時是因可行其道而做官,有時因君主對自己的禮遇不錯而做官,有時因君主養賢而做官。對季桓子,是因可行其道而做官;對衛靈公,是因君主對自己的禮遇不錯而做官;對衛孝公,是因君主養賢而做官。”

注釋

交際:指以禮物、幣帛相交往。 卻:推辭不受。 御:阻止。這裏指攔路搶劫。 《康誥》:《尚書》篇名。 越:搶劫。閔:通“暋”,強橫。譈(duì):同“憝”,怨恨。 比:同。 充類:類推。 魯人:指魯國士大夫。獵較:大夫率士衆打獵,獵時以所獲獵物各歸獵者所有,作爲祭祀祖先的祭品。較:爭奪。 簿正:在簿書上規定。 兆:開始。 淹:停留。 行可:可行其道。際:接。指對自己的禮節待遇等。公養:指對一般賢者的禮節待遇等。 季桓子:季孫氏,名斯,春秋時期魯國的大夫。 衛靈公:名元,春秋時衛國大夫。衛孝公:史無記述。

賞析

本章承上章答弟子萬章問,繼續論交友之道。 萬章的問題很尖銳,孟子的回答也很勉強。師徒先說了一會兒與人交友,受人禮物卻之不恭的事,接着,話題就尖銳了。萬章問,殺人越貨者的贓物能接受嗎,孟子說當然不可以。萬章又說,當今這些諸侯,其財物都取自民間,也和攔路搶劫差不多,君子如果受這些國君的禮物,豈不與受搶劫者的禮物相同嗎? 這個問題很尖銳。孟子先說,說諸侯們殺人越貨,這只是極而言之的說法,諸侯的禮物還是可以收的。接着,孟子把話題轉到孔子身上去,說孔子在魯國做官時,根據魯國風俗,還曾參加爭奪獵物。孔子這樣的大聖人連爭奪獵物都可以,何況接受禮物呢? 從性質上說,諸侯掠奪民財與劫匪殺人越貨並無不同。但後者是土匪,前者是國君,國君之禮可收,土匪之禮不可收,這是自相矛盾的說法。孟子之所以極力爲國君辯解,包括爲收國君之禮者辯解,原因有三:一是他有爲尊者辯解的習慣,在第九卷中已經見識過了;二是包括孟子本人在內,他們經常接受國君的饋贈;三是孟子的確沒把諸侯與土匪當作一路人。 “萬章以爲彼既得之不義,則其饋不可受。但無以言語間而卻之,直以心度其不義,而託於他辭以卻之,如此可否耶?交以道,如饋贐、聞戒、周其飢餓之類。接以禮,謂辭命恭敬之節。孔子受之,如受陽貨烝豚之類也。” “夫御人於國門之外,與非其有而取之,二者固皆不義之類,然必御人,乃爲真盜。其謂非有而取爲盜者,乃推其類,至於義之至精至密之處而極言之耳,非便以爲真盜也。然則今之諸侯,雖曰取非其有,而豈可遽以同於御人之盜也哉?又引孔子之事,以明世俗所尚,猶或可從,況受其賜,何爲不可乎?”

孟子

孟子,名軻,或字子輿,華夏族(漢族),鄒(今山東鄒城市)人。他是孔子之孫孔伋的再傳弟子。孟子是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與孔子並稱“孔孟”。後世追封孟子爲“亞聖公”,尊稱爲“亞聖”,其弟子及再傳弟子將孟子的言行記錄成《孟子》一書,屬語錄體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論彙編,由孟子及其弟子萬章共同編寫完成。 ► 27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