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三卷 · 盡心上 · 第十二節

· 孟子
孟子曰:“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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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孟子說:“本着讓百姓安逸的原則去役使百姓,百姓雖然勞苦,但不會怨恨,本着讓百姓生存的原則去殺人,被殺的人雖死,但不會怨恨殺他的人。”

賞析

人之天性,一在“生”,即活下去;二在“佚”,即安逸,活得好。爲政之道,即在滿足老百姓這兩大要求。若不得已而役使百姓,則應以讓百姓生活更安逸爲目的,如大禹治水,即屬此類;若不得已而要打仗,則應以讓百姓活下去爲目的,如武王伐紂,即屬此類。勞役也罷,戰爭也罷,對堯、舜、禹、湯、文、武來說,都是不得已的選擇,都是爲了百姓,所以百姓並不怨恨他們。 本章實際上從另一個角度論述了仁。

孟子

孟子,名軻,或字子輿,華夏族(漢族),鄒(今山東鄒城市)人。他是孔子之孫孔伋的再傳弟子。孟子是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與孔子並稱“孔孟”。後世追封孟子爲“亞聖公”,尊稱爲“亞聖”,其弟子及再傳弟子將孟子的言行記錄成《孟子》一書,屬語錄體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論彙編,由孟子及其弟子萬章共同編寫完成。 ► 27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