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五卷 · 滕文公下 · 第十節

· 孟子
匡章曰:“陳仲子豈不誠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矣,匍匐往將食之,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 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爲巨擘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跖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也。” 曰:“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祿萬鍾。以兄之祿爲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爲不義之室而不居也,闢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己頻顣曰:‘惡用是鶂鶂者爲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室則弗居,以於陵則居之。是尚爲能充其類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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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匡章說:“陳仲子難道不是個廉潔的士人嗎?住在於陵,三天沒吃東西,餓得耳朵聽不見,眼睛看不着。井上有個李子,被金龜子吃了大半,他爬過去,取來吃了三口,耳朵才聽得見了,眼睛纔看得着了。” 孟子說:“在齊國的士人中,我一定把陳仲子當作大拇指。儘管這樣,仲子怎能算作廉潔呢?要擴充仲子的操守,那一定得當蚯蚓纔可以。蚯蚓,在地上吃乾土,在地下喝黃泉水(一切都不求人)。仲子所住的房子,是伯夷那樣廉潔的人所建築的呢?還是盜跖那樣的強盜所建築的呢?所吃的穀米,是伯夷那樣廉潔的人所種的呢?還是盜跖那樣的強盜所種的呢?這都是很難說的。” 匡章說:“這有什麼關係呢?他親自編織草鞋,他的妻子績麻練麻,用它們來換取生活用品。” 孟子說:“陳仲子,是齊國的大家族。他的哥哥陳戴,從蓋邑得的俸祿有幾萬石。他把哥哥的俸祿看作不義之祿而不吃,把哥哥的房屋看作不義之室而不住。避開哥哥,離開母親,住在於陵。有一天回家,有個人送給他哥哥一隻活鵝,仲子就皺縮着眉鼻說:‘哪裏用得着這個嗷嗷叫的東西?’過些時候,他的母親殺了這隻鵝,給他吃。他的哥哥從外面回來,說:‘這就是那嗷嗷叫的東西的肉呀。’仲子出去吐掉了。母親的東西不吃,妻子的東西就吃;哥哥的房子不住,於陵的房子就住。這還能算擴充操守嗎?像仲子這樣的人,只有變成了蚯蚓才能擴充他的操守呢。

注釋

匡章:戰國時期齊國將軍,曾率軍拒秦,破燕,攻楚。 陳仲子:又稱於陵仲子,戰國時期齊國人,和孟子同時。 於(wū)陵:地名,在今山東長山南。 螬(cáo):蠐螬,金龜子的幼蟲。將:取。 巨擘(bò):大拇指。這裏比喻傑出的人物。 黃泉:指地下的泉水。 闢:同“避”;績麻。纑(1ú):練麻。辟纑指將績過的麻搓成線。 蓋(gě):地名,陳戴的采邑。 闢:同“避”。 頻顣(cù):又作“顰蹙”,緊皺眉頭,表示不高興的樣子。

賞析

匡章認爲陳仲子是個廉潔之士,他舉了個典型的證據:陳仲子住在於陵,三天沒吃東西,耳朵聽不見了,眼睛也看不見了。井邊有個被金龜子吃剩的半邊李子,陳仲子吃了三口,然後纔有聽覺和視覺。陳仲子是齊國的宗族士家,有的是世代相傳的祿田,他還不廉潔嗎? 但是孟子卻認爲,這不是真正的廉潔,這只是蚯蚓的作爲。如果推廣陳仲子的這種廉潔,那就只有把人變成蚯蚓才行。按照孟子的觀點,“食、色,性也”,飲食和男女交媾,這是人的天性。違反人的天性,有食物也不吃,這是一種病態的“廉潔”,不值得推廣。 “仲子以母之食、兄之室,爲不義而不食不居,其操守如此。至於妻所易之粟,於陵所居之室,既未必伯夷之所爲,則亦不義之類耳。今仲子於此則不食不居,於彼則食之居之,豈爲能充滿其操守之類者乎?必其無求自足,如丘蚓然,乃爲能滿其志而得爲廉耳,然豈人之所可爲哉?”

孟子

孟子,名軻,或字子輿,華夏族(漢族),鄒(今山東鄒城市)人。他是孔子之孫孔伋的再傳弟子。孟子是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與孔子並稱“孔孟”。後世追封孟子爲“亞聖公”,尊稱爲“亞聖”,其弟子及再傳弟子將孟子的言行記錄成《孟子》一書,屬語錄體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論彙編,由孟子及其弟子萬章共同編寫完成。 ► 271篇诗文